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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之热点 | 翻唱有风险?谨防侵权

时间:2018-07-12

 




最近,李志维权事件闹得沸沸扬扬,究其原因在此前的《明日之子》全国巡回演唱会洛阳站,毛不易曾特别演唱《关于郑州的记忆》,此歌改编自李志的作品,李志微博发文指毛不易在翻唱时未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


其实这件事也发生挺久了,但一直没有得到圆满的解决,加之最近的明日之子2第一期又犯了同样的错误,毛不易师弟邱鸿凯翻唱李志的《天空之城》,节目组事先未与李志沟通,得到授权。李志很生气,表示要起诉明日之子300万,不接受其他建议!


好在目前《明日之子》出品方之一的哇唧唧哇方已经向李志致歉,双方已达成共识,明日之子侵权事件也将告一段落。


“侵权翻唱”其实在音乐类的综艺节目及演唱会中常有发生,我们来看看这些案例。


01、《跨界歌王》徐静蕾翻唱《恋恋风尘》


前段时间,《跨界歌王》的第三季徐静蕾演唱了老狼的《恋恋风尘》,节目播出后高晓松发微博怒骂节目组,认为节目组不尊重自己的劳动成果,是明显的侵权行为,要求节目组快点道歉,不然自己一定会奉陪到底的。还好节目组反应的比较快,几乎是在第一时间就发出了道歉声明。

02、张杰演唱会翻唱《当你老了》


张杰在巡演中曾翻唱赵照《当你老了》,原唱赵照站出来质询张杰不曾打过招呼,是不尊重的表现。随后张杰工作室发声明,称事情发生后已第一时间和赵老师联系,并对此事进行了道歉,并获得了赵老师的谅解。


此前赵照接受南方都市报报采访,被问及张杰翻唱一事,他作出如下回应。
南都:张杰翻唱《当你老了》没打招呼,你很生气?

赵照:我还没有上升到维权,只是说尊重,连朋友之间都互相尊重,更何况陌生人。这么多人唱这首歌,之所以选择张杰,是因为他做得更过分一些,不仅在自己商业性的演唱会唱这首歌,发了视频,自己还发了微博说这首歌是他的首唱,自始至终都没有说这首歌是属于谁的,这首先是一种不专业,不尊重原作,也不讲礼貌。



03、迪玛希翻唱《歌剧2》


04、旭日阳刚翻唱汪峰的《春天里》

05、王菲未经授权演唱《传奇》


06、网红冯提莫翻唱《我要你》

类似的侵权翻唱还有许多许多……

但随着大家版权意识的提升

越来越多的音乐人与开始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国法律未对演绎作品进行明确定义,也未将演绎作品作为一种单独的作品类型予以规定。但我国著作权法第12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音乐作品受著作权保护,著作权法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责任。换句话来说,如果人人翻唱都不申请版权授权,还有有人辛辛苦苦创作吗?没有经过授权的翻唱,很有可能被版权方起诉,视频下架、音乐播放器的live歌曲也要下架。


我国版权法中规定的合理使用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被使用的作品必须已经发表;

2、被使用作品的目的必须是出于非商业用途;

3、合理使用不应侵犯著作权人的著作财产权以外的其他合法权利;

4、合理使用还需尊重被使用作品著作权人的著作人身权,使用作品必须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称、作品的出处等。


翻唱侵权应该如何界定呢?



许可他人播送、复制发行、录音录像、网络传播的,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否则构成侵权。使用他人作品并获得报酬应该支付相应酬劳。综合考量,只要通过使用他人音乐作品获得报酬,商业用途的,并未征得允许与授权的,不属于合理使用范围,系侵权。是否侵权,具体可以通过音著协、法院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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