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键词:成都,新经济企业认定奖励项目申报
2025年5月22日,成都经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关于开展2024年新经济企业认定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印发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龙府规〔2023〕1号)和《关于印发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经开新科发〔2023〕17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龙泉驿区新经济企业认定奖励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上年度纳入四川省新经济示范企业名单,成都市新经济示范企业、新经济双百企业名单的企业。
资金奖励。
对首次通过认定的四川省新经济示范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复审通过认定的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对首次被认定的成都市新经济示范企业、新经济双百企业,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奖励,复审通过上述认定的,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5万元奖励。
与区内其他政策内容有重复的,同一项目同时获得国家、省级、市级奖补的,按照奖补金额标准,依据“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新经济企业认定奖励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
项目通过“成都市龙泉驿区科技项目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申报平台”)(链接:https://lqykjxt.cn:8801/)实行全程网上申报。
(一)申报身份获取: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进行身份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
(二)项目填报:项目负责人登录申报平台,根据指南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和上传附件并提交,再由所在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后提交。其中:诚信申报承诺书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意见页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如有联合申报单位,还需在此页加盖联合单位公章。附件提交要求:申报书及附件材料须扫描成一个完整版PDF文件(附件材料须按照序号顺序排版),文件统一命名为“公司全称+项目名称”。不符合报送要求的,不予受理。
(三)项目审查:区新经济和科技局负责项目在线审核,并作出退回修改、不予受理、受理等审查结论。
(四)材料报送
1.申报阶段只需系统填报,暂不提交纸质材料,待申报项目立项公示后,我局再另行通知立项项目报送纸质材料,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
2.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企业提交附件材料详见申报书。
3.项目立项后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应与电子文档一致,并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册(一式两份)。
项目实行限期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电子文档提交(含退回修改)截止时间:2025年5月27日17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