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键词:创新平台政策资金申报
2025年6月5日,四川天府新区发展和经济运行局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度支持发改领域国家、省级创新平台政策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按照《四川天府新区关于加快打造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川天管规〔2023〕1号)、《〈四川天府新区关于加快打造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实施细则》(川天科才发〔2024〕2号)文件要求,现将直管区2025年度支持发改领域国家、省级创新平台政策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次获批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之后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四类国家级创新平台。申报单位为在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并纳税的企业法人。
(二)首次获批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之后的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含赛马制工程研究中心)、四川省工程实验室、四川省产业创新中心三类省级创新平台。申报单位为在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并纳税的企业法人。
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9日。
(一)对首次获批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四类国家级创新平台,分别给予200万元奖励。
(二)对首次获批的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含赛马制工程研究中心)、四川省工程实验室、四川省产业创新中心三类省级创新平台,分别给予50万元奖励。
实行“免申即享”,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本年度补助名单详见附件。企业接到短信通知后按要求提交兑现相关凭证材料。
企业在接到短信通知后,于2025年6月5日—6月19日期间自行登录天府新区“天新通”企业服务平台(注册账号,按要求填报并上传相关资料),在政策申报模块“《四川天府新区关于加快打造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发改领域】”下查找对应政策申报事项。政策审核情况及资金拨付情况将以短信形式告知,请留意手机短信提示。
逾期未提交兑现相关凭证材料,视为放弃2025年度政策资金申报,申报过程中如有未清楚事项,请联系发展和经济运行局相关联系人。
附件:
2025年度发改领域国家、省级创新平台政策资金支持名单
序号 | 创新平台名称 | 创新平台级别 | 获批时间 | 实施单位 |
1 | 四川省康复机器人工程研究中心(赛马制) | 四川省 | 2024年2月4日 | 布法罗机器人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2 | 现代水网数字勘测设计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 | 四川省 | 2024年12月26日 | 四川水发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