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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之热点 | 为了“双十一”角逐,阿里巴巴操碎了心

时间:2018-11-13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又要来了,相信今年又会是商家、平台、消费者的狂欢盛宴。当然,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纷争,今年的“双十一”想必又是一场群雄角逐。

2009年,淘宝开创“双11”购物狂的一次促销活动尝试,收获颇丰。此后,“双11”逐渐成为了各大商家、线上线下平台广泛推动参与的全民促销节。


此后几年,天猫与京东各平台的“双11”成交额受到广泛关注,“双十一”颇有暗自角逐的态势。



2014年“双11大战”前夕,阿里巴巴突然宣布其为“双十一”商标的权利人,受法律保护,其他任何企业和个人的使用行为都构成侵权。由此,京东与众多网购平台与阿里展开口水战,“双十一”商标争夺战的序幕正是拉开。



据了解,2011年,阿里巴巴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第10136470号与第10136420号“双十一”商标的注册申请,2012年获准注册。此后,阿里巴巴又布局了大量“双十一”相关商标,且基本涵盖所有电商服务类别。


虽然布局了很多商标,但是还是有很多流浪在外,不属于阿里。为了争夺其他的“双十一”商标,阿里巴巴可谓操碎了心。


与京东角逐“双11”



2013年和2014年,京东注册了多个“京东双十一”“双11”“11.11”系列商标。之后,阿里巴巴开始对京东“双11”系列商标提起无效宣告。


2017年,阿里巴巴对京东第15566477号35类、第15566498号38类、第15566750号38类、第13543909号35类、第15566606号41类“双11”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商评委认为:争议商标与阿里巴巴2011年注册的第10136470号“双十一”商标、第10136519号“双11狂欢节”商标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容易引起消费者混淆误认。


2018年6月,京东五个“双11”商标在电商及其他服务项目被无效宣告。阿里巴巴与京东“双十一”商标大战,阿里巴巴暂胜一局!


之后,京东不服商评委对此5件商标作出的商标无效宣告裁定而将其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同时阿里巴巴被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这也就挑起了京东与阿里两家互联网电商巨头之间的又一次商标互搏。


最终“双十一”商标花落谁家还不清楚,此案的判决或许将决定未来双“11”商标花落谁家,结果如何,我们拭目以待!


与“天下”角逐“双11”


不仅与京东老对头角逐“双11”商标,阿里巴巴对很多注册“双11”商标的公司展开角逐,多次多其他公司的“双11”商标提起无效宣告或异议请求,大有与“天下”角逐的意识。


德化恒忆陶瓷艺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01日申请注册第15829533号“双十一”商标,2017年06月14日成功注册,核定使用范围为第40类“烧制陶器; 雕刻; 艺术品装框”等商品。


2017年07月11日,阿里巴巴对该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但是,商评委最终裁定“双十一”商标维持有效。



开鑫贷融资服务江苏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13日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注册第15683511号“双十一”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6类保险等服务上。



初步公告后,阿里巴巴对该商标提出异议,但商标局于2017年3月24日裁定申请人异议理由不成立,争议商标维持有效。


2017年06月21日,阿里巴巴对该商标向商评委提起无效宣告请求,但是商评委最终裁定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不成立,争议商标维持有效。


虽然,第40类、第36类“双十一”商标对阿里巴巴目前的业务并不会造成影响,但是没有全类注册的阿里巴巴,还是吃了商标被人抢注的亏,其为了争夺商标消耗的时间、精力、财力也不可小觑。


当今社会,品牌战愈发激烈,商标是品牌无形的保护手,是企业保驾护航的有力武器。然而,在企业发展的道路上,商标抢注的情况时有发生,阿里巴巴注册了成千上万的商标,却仍被商标抢注所困扰。


因此,对中小企业来说,在日常经营的过程中,更需努力提高知识产权意识,提前做好知识产权布局保护,做到“产品未动,商标先行”,并且随着企业的逐步发展,不断完善自身商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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