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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关于 征集认定2019年种子期雏鹰企业的通知

时间:2019-02-27

 

区内各相关企业:

根据《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深化产业培育实现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成高管发〔2018〕12号),成都高新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拟征集认定2019年度种子期雏鹰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一)支持对象为工商、税收和统计关系均在成都高新区的创新创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二)支持方向为成都高新区确定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经济、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生产性服务业等高新区主导产业企业,或其他新兴产业企业。

(三)技术来源清晰,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

(四)企业管理规范,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及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情况。

(五)企业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或环境污染重大事故、无其他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六)结合年度预算情况进行政策兑现。

二、申报标准

(一)成立时间为2015年12月20日(含20日)以后的企业。

(二)企业实缴资本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

(三)企业近三年任一年度营业收入和现金流量收入超过200万元,或获得过股权融资(股权投资机构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或在发改部门备案)。

三、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在登陆成都高新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注册并完成认证(gx.hitech4you.com)。(操作手册见附件1)

(二)登录成都高新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点击政策服务→政策申请→进入,进入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2019年度成都高新区雏鹰企业认定申请表》必须系统填报打印(带二维码),相应附件材料上传(多页文件要原件扫描生成一个PDF文件上传,如:审计报告原件扫描生成一个PDF文件上传。请勿拍照上传,或缩小格式上传)。申请表及相应附件材料网上下载打印,起脊装订,封面、封底为110克以上打印纸,统一用A4纸印刷,一式三份、加盖公司鲜章。(申报材料要求及说明见附件2)。

(三)纸质资料报送同时按照申报材料要求审验相关附件材料原件。

(四)未按申报材料要求提交的、原件审验不齐的均不予受理。

(五)申报截止日后不再接收补交或更改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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