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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报送四川省重点实验室2018年度工作考核材料的通知

时间:2019-02-27

 

各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及依托单位:

根据《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和(川科基〔2018〕2号)和《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省级财政后补助管理实施细则》(川科基〔2019〕2号)的有关规定,我厅将对四川省重点实验室2018年度工作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后补助支持的主要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建设和运行1年(含)以上的实验室均须参加2018年度绩效考核,参加2019年周期评估的实验室仍须参加此次考核。

二、报送材料

请各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及依托单位填报四川省重点实验室2018年度工作考核材料(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支撑附件材料。数据报告期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超出期限取得的各类成果不纳入年度考核统计范围。

三、报送要求

(一)在线填报。

1.身份获取。四川省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实验室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平台中的“四川省科技创新基地”(http://ywzh.scst.gov.cn/)进入“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管理系统”。未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右侧“登录提示”点击“这里注册账号”,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审核通过后可进行实验室信息申报。已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管理系统”凭相同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2.实验室负责人填报。实验室负责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按照提示填写“四川省重点实验室2018年度工作考核材料”并上传附件、提交并导出打印(报送的纸质材料须与网上信息一致)。

3.依托单位审核。依托单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按照提示审核实验室负责人提交的实验室材料,确认纸质与网上电子文档一致后,提交至主管部门(即原归口部门,指各市州及扩权县市科技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以及经科技厅核准推荐权限的单位)。

4.主管部门汇总、审核、报送。主管单位按照提示进行实验室材料的汇总、审核,并完成网上提交。

(二)纸质上报。

请将四川省重点实验室2018年度工作考核材料胶装成册,一式2份,由依托单位、主管部门分别审核盖章后,报送至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8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并视为自动放弃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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