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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深圳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

时间:2019-08-21

 

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下称《意见》)发布。值得一提的是,《意见》指出,支持深圳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规范有序建设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


《意见》要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深圳强化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优势,以深圳为主阵地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中发挥关键作用。支持深圳建设5G、人工智能、网络空间科学与技术、生命信息与生物医药实验室等重大创新载体,探索建设国际科技信息中心和全新机制的医学科学院。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行动,夯实产业安全基础。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规范有序建设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


同时,支持深圳大力发展数字文化产业和创意文化产业,加强粤港澳数字创意产业合作。支持深圳建设创新创意设计学院,引进世界高端创意设计资源,设立面向全球的创意设计大奖,打造一批国际性的中国文化品牌。


据了解,近年来深圳市围绕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优化综合创新生态体系、打造创新创业生态区、实施最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等目标制定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措施,不断推进营商环境改善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知识产权证券化其实并不是一个新概念。


世界范围内最早的一例知识产权证券化实践是音乐版权证券化。在Pullman Group的策划下,英国著名的摇滚歌星将其在1990年以前录制的25张唱片的预期版权(包括300首歌曲的录制权和版权)许可使用费证券化,于1997年发行了Bowie Bonds,为其筹集到5500万美元。Bowie Bonds的成功发行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极大地拓宽了资产证券化的操作视野。


现在,知识产权证券化一般被定义为:发起机构(通常为创新型企业)将其拥有的知识产权或其衍生债权(如授权的权利金),移转到特设载体,再由此特设载体以该等资产作担保,经过重新包装、信用评价等,以及信用增强后发行在市场上可流通的证券,借以为发起机构进行融资的金融操作。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创新,知识产权证券化对于建设多层次金融市场、发展自主知识产权具有重要意义。


将知识产权证券化,具有很多的益处,一是促进高新技术转化,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二是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杠杆融资作用;三是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四是分散知识产权所有者的风险等。国家极其重视知识产权行业发展,也为行业发展指明了前路。证券化让更多的资本活水注入到知识产权行业中,这一领域的未来大有可期。

(新闻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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