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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一哥”椰树牌椰汁,处理了一起商标傍名

时间:2020-01-17

 

杜蕾斯的文案无人能及,椰树牌的包装让人头疼。

辣眼睛的包装,才是椰树牌椰汁的高明之处。

传言,椰树牌的包装是靠Word设计的,所以椰树牌椰汁才更加独具魅力?

从配色、布局、几何,到文案、字体、字号都冲击了正常人的审美底线,而且常年不变,但是仍旧拥有大量的“忠粉”。

像这样的包装,小编深深的怀疑,确实可能是因为穷,所以用Word设计包装。

毕竟当时海口罐头厂就差两万元就要宣告破产了。

所以这样的画风确实可以理解,不过因此却成为了特色。

小编不得不说,椰汁好喝,老板设计……

然后,这个包装迎来了众多的模仿者,以及众多的“商标故事”。

2016年6月16日,叶某某向商标局申请第20320296号第32类“椰村”商标,于2017年5月6日初审公告。

在初审公告期,被提起过异议,但是仍旧成功在2018年10月21日被核准注册。

包装“一哥”椰树牌椰汁,处理了一起商标傍名
包装“一哥”椰树牌椰汁,处理了一起商标傍名

面对这么一枚与“椰树”近似的商标,椰树集团可忍不了,遂于2018年12月27日对该商标提起无效宣告请求。

原商评委经审理认为,“椰村”商标与椰树集团所持有的第857282号“椰树及图”商标、第1321815号“椰树及图”商标、第3667971号“椰树”商标、第1065052号“椰树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至四)的显著识别文字“椰树”文字结构相似,整体视觉效果相近,已分别构成近似商标。

“椰村”商标核定使用的啤酒、果汁等商品与引证商标一至四核定使用的啤酒、不含酒精饮料等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

“椰村”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四若共存于市场,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已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包装“一哥”椰树牌椰汁,处理了一起商标傍名

最终,原商评委判定,“椰村”商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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