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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2020年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支持及申报条件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四川省科技厅   时间:2020-04-01

 

  项目类别:资质类
  支持方向
  1、重点支持构建我省“5+1”现代工业体系(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饮料、先进材料、能源化工、数字经济)、“10+3”现代农业体系(川粮油、川猪、川茶、川菜、川酒、川竹、川果、川药、川牛羊、川鱼、现代农业种业、现代农业装备、现代农业烘干冷链物流)和“4+6”现代服务业体系(基础服务,生产服务,消费服务,公共服务)的产业发展布局及其相关技术方向。
  2、重点支持企业牵头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产学研合作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牵头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完善、支持新旧动能转换能力强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3、重点支持市(州)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4、优先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科技企业。


项目申报

  申报主体及条件:

  1、申报主体:
  依托单位为四川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有接受科技成果进行工程化转化和对外辐射相关技术成果的成功经验;具有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具有学术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人才。
  2、申报条件:
  (1)依托企业组建的工程中心,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在国家或省内有关行业领域内具有较强技术优势,是国家或省内有关行业的龙头企业。拥有相关行业领域内5项以上专利(包括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动植物新品种、新兽药等自主知识产权,其中医药类企业拥有3项以上国家新药证书)。
  ②建有独立研发中心,研发场地不少于500平方米,上一年度(2019年)研发投入不少于500万元(提供能证明研发投入审计报告或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模板见附件3),专职研发人员20人以上。
  (2)依托高校、科研机构组建的工程中心,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应具备相关领域省内领先的研究开发能力和实验条件,具有较好的为所在行业领域企业服务的能力。
  ②所在行业领域拥有5项以上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动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等自主知识产权。形成一批可转化的科技成果,且上一年科技成果转化总收入(2019年)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须提供成果技术转让合同及发票、成果技术服务合同及发票、成果技术入股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成果技术转化产品发票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③有一定的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工业试验线或中试基地,中试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专职工程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申报时限:
  登录省科技厅网站(http://202.61.89.168/gczx/),按说明进行注册登录,填写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
  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0年6月23日24:00。
  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待申报工程中心拟认定名单公示后,另行通知申请书纸件报送。
  附件材料
  1、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5项以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医药类企业拥有3项以上国家新药证书);
  4、须提供能证明上年度(2019年)研发投入的有效审计报告或专项审计报告;
  5、上一年科技成果转化总收入(2019年)证明材料(成果技术转让合同及发票、成果技术服务合同及发票、成果技术入股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成果技术转化产品发票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研究中心场地证明材料,包括场地租赁合同、照片等;
  7、专职工程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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