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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成都市2020年技术改造、新增投资、重大工业和信息化建设的补助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   时间:2020-04-09

 

  项目名称:成都市2020年技术改造、新增投资、重大工业和信息化建设补助


  归口部门: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项目类别:资金类


  支持方向
  一、技术改造补助项目
  二、新增投资补助项目

  三、重大工业和信息化建设补助项目


  申报条件及支持标准

  一、技术改造补助项目


  申报条件
  (1)项目实施在成都市66个产业功能区及园区内;
  (2)项目固定资产投入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且设备投资达500万元(含)以上;
  (3)近两年备案(2018年1月1日以后备案)并竣工投产(2019年4月1日—2020年3月31日之间竣工投产)的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改造项目;

  (4)重点支持“5+5+1”重点产业(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医药健康、新型材料、绿色食品)。


  支持标准
  1.按固定资产投入的5%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投入1000万元(含)-2亿元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对固定资产投入2亿元(含)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2.若设备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大于或等于50%,按固定资产投入的5%核定相应补助;若设备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小于50%,按设备投资额2倍的5%核定相应补助。

  二、新增投资补助项目


  申报条件
  (1)本土民营企业且新增投资位于在成都市66个产业功能区及园区内;
  (2)2018年11月28日后签订投资协议,经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审批或核准),协议投资1亿元(含)以上,且在签约一年内开工建设的重大工业和信息化项目。
  (3)重点支持“5+5+1”重点产业(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医药健康、新型材料、绿色食品)。
  支持标准:按两年内实际固定资产投入的3%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三、重大工业和信息化建设补助项目


  申报条件
  1、项目经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审批或核准);
  2、2018年7月1日后从市外新引进协议投资1亿元(含)以上,且在签约一年内开工建设的重大工业和信息化项目;
  3、重点支持“5+5+1”重点产业(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医药健康、新型材料、绿色食品)。

  同时,对于2019年按照《关于印发贯彻〈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成经信财〔2017〕89号)要求申报并通过审定,已获部分补助资金支持的重大工业和信息化项目,若需兑现剩余投资补助资金的,可一并申报。


  支持标准:按两年内实际固定资产投入的3%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申报时限;2020年4月24日为各区(市)县上报截止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材料:
  一、技术改造补助项目附件材料
  1、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五证合一”、“三证合一”);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竣工报告;
  5、《固定资产投资发票明细汇总表》(含全部土地、设备购置及厂房建设等);
  6、购置设备、土地及厂房建设的主要发票及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
  7、真实性承诺书。
  二、新增投资补助项目附件材料
  1、项目投资协议(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五证合一”、“三证合一”);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进展报告;
  5、产业功能区(园区)开具的项目开工时间证明;
  6、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
  7、《固定资产投资发票明细汇总表》(含全部土地、设备购置及厂房建设等);
  8、购置设备、土地及厂房建设的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复印件)。
  三、重大工业和信息化建设补助项目
  1、项目投资协议(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五证合一”、“三证合一”);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进展报告;
  5、产业功能区(园区)开具的项目开工时间证明;
  6、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
  7、《固定资产投资发票明细汇总表》(含全部土地、设备购置及厂房建设等);
  8、购置设备、土地及厂房建设的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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