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常见问题> 商标注册 > 第18类商标转让的手续如何办理?

第18类商标转让的手续如何办理?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   时间:2020-04-10

 

  随着大量自然资源的消耗,越来越多的产品选择了价廉物美的人造材料,其中尤为人造皮革的应用范围,显而易见的是,在动物皮制品供不应求的今天,人造皮革市场具有不错的潜在发展空间。但是该类产品若是想进行售卖,拥有一个商标是前提条件,根据《商标法》规定人造皮革类产品需要的商标是第18类。而获取商标最快捷的方式不外乎商标转让,那么,第18类商标转让的手续如何办理?接下来行之知识产权就为您解答。

  商标局要完成审查,之后如果同意转让,将颁发《商标核准转让证明》并发布公告,原《商标注册证》并不会更名,如果受让人要求更名,可以申请补发一个新的《商标注册证》,商标权在《商标核准转让证明》并予以公告就正式转移到受让人名下。转让如果没有同意的话,商标局会以书面形式告知转让人和受让人。


  另外商标局还要审查商标转让人是否为商标权人,因为商标局必须确认转让人有转让权才能进行下一步转让步骤;同时还要审查转让商标是否属于合法商标,是否存在质押且没有取得质押权人同意,是否存在许可使用的备案,是否存在法院或其他权利部门的封查等强制措施。商标在使用期间必须没有不良记录,需要符合一起转让的原则;另外还需要强调的一点是转让方如果是国有企业的话,商标转那如果可能涉及到国有资产的处理,审批手续还需要按照单独程序进行,而且商标局对于可能会产生误会、混淆或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是不会准予核准通过的。


  如果是以商标出资的方式进行商标转让的形式的话,需要出资协议,商标价值评估报告等,需要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需要提供委托书、资料以外的需要翻译成中文文件,然后向国家商标局提交商标转让申请,并以固定的格式撰写和双方盖章,转让人及受让人的身份证明和转让协议等等。


  以上就是关于第十八类商标转让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商标转让对于每一个需要商标在市场中站住脚跟的企业来说,是一个非常有效的方式,毕竟现有商标在市场上已经有足够的价值,可以为企业的商品带来品牌影响力。而通过转让商标也是一个非常便利的方式,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商标转让的信息,欢迎联系行之知识产权的在线客服。

 

标签: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