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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人自行注册商标的风险有哪些?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   时间:2020-05-28

 

  注册商标,既可以个人自行申请,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申请办理。一般来说,站在专业高效的角度上,我们都会建议大家通过委托商标代理机构来注册商标,但是在这其中也不乏会有申请人觉得代理机构不好找,而且价格贵,所以选择自行申请。那么,今天行之知识产权就来给大家讲讲申请人自行注册商标的风险在哪吧,希望可以帮到您。
  一、失败率高
  2017年我国商标局受理新申请总量为553.8万件,注册件数为265.6万件,商标注册失败率高达52%。2018年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为737.1万件,注册量为479.7万件,注册失败率为34.9%。而造成商标注册失败率高的原因如下:
  1、商标申请是依据我国《商标法》和《商标审查标准》来依法申请注册的。目前,在我国商标保有量基数不断增长的情况下,商标申请中“与他人在先申请或已注册商标”构成近似的风险也越来越高,商标检索已成为商标申请前必不可少的一件准备工作;
  2、即使在申请前查询到商标“没有一模一样”的商标申请,也未必表明该商标就能注册。因除了“在先申请”原则外,表示了商品或服务的内容和特点、县级以上行政区划、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因素也会导致商标被驳回;
  3、另一个造成失败率高的原因在于申请人对申报准备和撰写不规范。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有严格的格式要求,如果因材料不清晰、书写不规范也是有可能被商标局“不予受理”而退回,影响申报效率。
  二、保护不完善
  1、商标申请的另一个依据是《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类别”的由来。商标保护是否全面,取决于对“类别”的选择保护,更取决于对“类别”内所包含的群组的商品或服务的选择上。
  《商标法》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实质是保护“该商标核准注册的商品或服务上”的专用权,而非是对“商标样式”所涉及的所有行为的保护。另外,各类别、群组之间也会存在“类似”关系,在申请前期“交叉检索”也是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
  2、《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是国家商标局根据国际《尼斯分类》内容结合我国的国情所改编的注册分类表,商标局每年会对该表内容更新一次,以满足市场经济需要。
  例如在2014年国家商标局在第45类4505群组中加入的“在线社交网络服务”小项,就需要在2014年涉及该服务的公司就之前的商标及时进行“补注”,以免被他人抢注。但对于一般公众来说,对这些“变化”的关注和感知都非常少,很难做到及时“补漏”。
  3、在确定商标“标样”后,怎么来申请也是一门学问。
  例如由“文字+图形”构成的商标,是该组合申请还是文字和图形单独申请?两种方式的区别和影响是什么?其实,在《商标法》第四十九条中有明确规定,注册商标必须按照注册样式规范使用,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情节严重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所以,是组合申请还是分开申请,取决于注册后“怎么使用”。
  三、其他风险
  官方文件可能接收不到。对于自行申请注册商标的申请人,商标局都是以挂号信的形式将官方文件递送到申请人“营业执照”上的办公地址。
  对于很多办公地址和经营地址不一致的申请人来说,很有可能会因为收不到文件而影响商标申请进度(驳回复审)甚至是导致商标无效(被他人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
  所以综上所述,对于一些不熟悉《商标法》、不知道怎么科学完善商标布局、不清楚怎么填写商标申请表等等相关信息的,行之还是建议通过具备专业资质的代理机构进行高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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