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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2020年度信息化类支持项目: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时间:2020-06-15

 

  项目名称:成都市2020年度信息化类支持项目
  归口部门: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项目类别:资金类

  支持方向: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

智能制造项目申报

  申报主体及条件
  企业采用5G、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系统解决方案对本企业实施企业网络、生产线智能化改造和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的,项目投资300万元以上(如项目含数控生产设备需投入1000万元以上),使用效果良好,具备较高的行业示范引领效应和可复制推广价值。
  申报时限: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实施动态申报。
  支持标准:按项目投入(包括数控生产设备、智能控制系统、网络设备、网络服务租赁、云服务租赁、设备联网改造等)的15%给予资金支持,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申报材料
  申报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并按照附件3的样式装订成册。
  1.申请支持项目基本情况表;
  2.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目标、建设内容、系统设计、验收报告、效益评估等,如项目含数控生产设备需提供备案手续);
  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鲜章;
  4.本企业实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的项目投入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以及项目执行期间对该项目投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其他需提供材料复印件。
  注意事项
  (一)项目投入时间的认定期从2020年1月1日至项目建成止。
  (二)申报企业需在我市产业功能区范围内;申报项目应为“成都市信息化重点示范应用项目库”储备项目(具体参见《关于做好成都市信息化重点示范应用项目征集入库工作的通知》,储备项目可通过成都市工业管理服务平台填报)。
  (三)项目投入证明材料含合同、发票、开发、维护及运营人员的工资表、社保证明、公积金证明、银行转账凭证等。
  (四)可提供其他证明企业实力的材料,如企业参与国家、省、市级项目情况,品牌知名度证明文件,企业资质,发明专利情况,企业信用证明等。
  (五)企业提供复印件的同时须准备原件供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六)按《成都市市级工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根据申报情况,支持资金按批拨付。
  (七)同一项目不得同时以多种方式申报,已获得中央、省和市级其他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含配套支持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八)具体项目申报由市经信局负责统一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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