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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今日油条”撞脸“今日头条”,商标注册需避免侵权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   时间:2020-06-18

 

  相信大家都听说过“今日头条”,但是你是否听说过“今日油条”?这两日“今日油条”在网络上引起了热议,有看热闹的,有质疑真假的,也有脑洞大开想各种“奇葩”商标的,其中讨论该商标是否可用的网友也不在少数。

  1.“今日油条”撞脸“今日头条”,是否侵权?
  商标侵权指的是没有经过商标所有人的同意,在相同或是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干涉、妨碍其商标使用的行为。
  “今日油条”虽然撞脸了“今日头条”,但两者所属的行业不同,从原则上来说,若两个相似商标所属行业不同,两者是不会互相影响的。但是也有其他的特殊情况,可能会构成侵权行为。
  2.如何避免商标侵权行为发生?
  (1)在没有经过商标人许可的情况下,不可以在同一种商品上或同一类型、相似类型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2)不可对侵犯了商标权的商品进行销售;
  (3)不可伪造、擅自制造已经注册过的商标标识,或对其进行销售;
  (4)需要使用已经注册过的商标的,需获得商标所有人的许可,不能随意更改并使用其更改的商标;
  (5)不可帮助他人侵犯商标专用权。
  3.注册商标时要注意什么?
  (1)在注册商标之前应先查询欲注册的商标是否有被注册过,或是否有近似的商标,该商标会不会侵犯他人的商标权等;
  (2)在填写商标注册申请时,同一份申请书中不能超过一个申请商标;
  (3)同样一个商标只能申请同类型的商品,不能申请在其他类商品上;
  (4)如果同一商标需要扩大其使用商品的范围的,需要另行提出申请,不能随意进行扩大;
  (5)如果已经注册的商标需要改变标志的,应重新提交注册商标申请,不能随意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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