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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商标注册申请应恪守社会公共价值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   时间:2020-07-03

 

  美国公民乔治·佛洛依德遭粗暴执法死亡在全球掀起了新一轮种族主义抗议浪潮,然而攀附社会焦点抢注商标的现象也随之出现。英国曼彻斯特商人乔治·德米特里将抗议活动中的两句关键口号“黑人的命也是命”(BLACK LIVES MATTER)与“我不能呼吸”(I CAN'T BREATHE)作为标识向英国知识产权局提交了商标注册申请,在社交媒体上立即引发了强烈反响,人们纷纷以转发推文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不满。

【商标】商标注册申请应恪守社会公共价值

  在笔者看来,此次商标注册申请行为之所以引发如此大的争议,根源在于“BLACK LIVES MATTER”与“I CAN'T BREATHE”两句口号是新一轮反种族主义运动的核心精神,两句口号在发达国家人民的游行示威、线上抗议中,日渐承载了更为庞大的社会精神内涵。乔治·德米特里作为与佛洛依德的死亡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却想将上述口号作为注册商标来占为己有,于情于理,实在不合。
  商标的注册申请行为不能与社会公共价值相冲突,是商标申请行为应该恪守的最低准则。口号商标的申请,必须考量口号的社会公共价值。将口号作为商标进行注册申请并非没有先例,运动品牌耐克脍炙人口的广告口号 “Just do it”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口号商标,其在1988年耐克的跑步宣传片中首次亮相,商标显著性完全来自耐克公司的创意和营销。而“BLACK LIVES MATTER”与“I CAN'T BREATHE”的情况则完全不同——无论是口号的提出形成,还是口号在抗议活动中被赋予的文化含义,都是公众参与的结果,具有强烈的公共属性。这样的口号不仅不能起到商标区分商品与服务的功能与作用,一旦注册成功将沦为个别人“搭便车”、攫取关注度的工具。
  考量口号的社会公共价值,还须考虑口号本身是否适合作为商业宣传的标识。口号通常是一种价值观的声张,其申请注册应当要符合社会公序良俗。“I CAN'T BREATHE”字字泣血,佛洛依德发出这一声音的残忍现场牵动着每个人的心,招致了社会的愤怒与不满,于是才会有大声疾呼的“BLACK LIVES MATTER”出现。如若将这些口号作为商标进行注册申请,转化为消费主义的符号,成为消费者辨认商品或服务的标识,不仅是对死者的不尊重,也是对争取种族平等的人们的冒犯。此次争议中,即便乔治·德米特里声称会将注册商标用于非营利组织帮助弱势儿童,也不能很好地解释将上述口号作为商标使用的必要性。
  对于此次争议,英国知识产权局回应:“商标等知识产权覆盖当代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们的决定不仅要对申请人公正,还要考虑到更广泛社会公众与社区受到的影响。”某种程度上,这则回应也是对口号商标的注册申请不能违背社会公共价值的重申与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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