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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绵阳市科技项目 ——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专项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   时间:2020-08-19

 

  项目名称:2020年度绵阳市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专项项目
  归口部门:绵阳市科技局
  项目类别:
  资金类(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单个项目支持经费最高不超过20万元,支持立项项目不超过3项。)
  支持领域及方向(一)文化和科技融合技术创新平台类项目
  支持方向:
  1.特色文化产业集群关键支撑技术服务平台。特色文化数据中心、创意设计平台等。
  2.文化科技创新成果交易平台。文化科技产权交易平台、文化科技产业投融资平台、文化科技企业孵化平台等。
  3.智慧旅游服务平台。运用先进数字技术、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建设文化旅游支撑平台。
  4.文化资源数字化平台。推动分类采集梳理文化遗产数据、民族文化基因,建设文化大数据的服务平台。
  (二)文化和科技融合产业技术类项目
  支持方向:
  1.三网融合技术研究与示范。支持推动面向三网融合的智能电视、数字家庭共性集成技术及智能终端等方向的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2.数字视听产品技术研究。支持推动智能电视、数字广播影音系统智能集成技术等方向的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3.文化产品传播技术研究与示范。支持推动跨媒体数字化文化信息服务综合应用系统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动以数字虚拟复原等方式深入发掘保护绵阳文化和历史名人资源、提升文化互动体验的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4.加快发展数字创意产业。支持数字文化创意软件、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制作、新型媒体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的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项目,支持运用先进技术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支持将文化元素和标识融入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促进我市文化资源科技融合及服务的项目。支持文化文物单位进行高质量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和推广。
  5.加快发展设计服务产业。支持工业设计服务、人居环境设计服务、数字创意与相关产业融合应用服务的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项目。支持利用科技手段提升文化体验服务、文化场馆智慧服务。
  6.创意技术的装备研究与开发。支持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VR、AR等产品装备的开发。支持提升创作生产技术装备水平,提升传播服务技术装备水平,文物保护装备产业化及应用研发等项目。
  7.新型文化业态产业。支持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发展的新兴文化产业。
  申报要求1.在绵阳市境内登记注册1年以上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包括:内资或内资控股的企业法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事业法人,鼓励产学研联合体由一个联合体成员单位牵头申报(高校、院所牵头申报的项目需联合一个企业进行联合申报)。
  2.企业参与申报项目的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年度的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附带二维码);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2019年7月1日(含)以后的申报企业,只需提供2020年上半年财务报表。企业
  参与申报项目的需出具自筹与申请经费比例1:1资金配套承诺书。
  3.在文化科技融合有关行业领域内具有较强技术优势,拥有相关技术领域的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4.企业参与申报项目的,申报单位须具有完善的经营管理机制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股权结构合理;管理团队素质较高,具备与完成项目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企业资产状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企业负债率低于60%。
  5.项目符合本计划支持领域和方向,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技术成熟度,项目指标要具体可考核(具有项目阶段性指标和项目总体指标),特别是经济效益指标要明确和量化。
  项目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为2年,自2020年9月到2022年9月。
  申报时限:
  1.项目申报网上起止时间为2020年8月11日-2020年9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绵阳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在2020年9月29日17:00关闭)
  2.项目推荐单位报送推荐函、项目汇总表及申报资料的截止时间:2020年10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标签: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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