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知识产权资讯> 科技服务 > 2021年度四川省知识产权高级职称申报有什么条件要求?

2021年度四川省知识产权高级职称申报有什么条件要求?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成都行之知识产权   时间:2021-06-29

 

  
  本文关键词:2021,四川,高级职称申报,高级职称申报要求

  2021年6月25日,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发布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知识产权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预通知。通知中对2021年度的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作出了详细规定。那么新一年的知识产权高级职称申报有什么条件要求呢?下面我们来看看一看。《《《点击立即咨询,免费获取2021年最新高级职称申报要求》》》

2021高级职称申报要求

  一、评审范围

  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权委托,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承担我省知识产权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其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委托组建经济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或下放副高级职称评审权的市(州)或单位不在此评审范围内。
  知识产权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由经济和信息化厅承担。

  二、申报条件

  按照《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川知促发〔2021〕24号)执行,可登录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门户网站查询和下载。
  经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结合我省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符合下列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2021年度高级职称申报评审。
  1、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具备博士学位,取得知识产权师及相近专业相应层级职称后,从事与知识产权专业相关工作满2年;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知识产权师及相近专业相应层级职称后,从事与知识产权专业相关工作满5年;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知识产权师及相近专业相应层级职称后,从事与知识产权专业相关工作满10年。
  3、取得专利代理师(代理人)职业资格,从事与知识产权专业相关工作满5年。

  三、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本单位同意推荐的申报人员登录四川省专家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并按照要求如实填录网上申报信息。超过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不再接受申报。申报人员本人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所提供的网上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等进行考评,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提出推荐意见,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三)逐级复审、逐级上报。职称申报材料应按职称评审(人事)管理权限逐级复审、逐级上报。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单位)按有关文件规定对评审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审查核实。重点审核资格条件和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审核合格的,在任职资格评审表“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相关资料报送四川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高评办)。
  (四)高评办复核。高评办负责受理逐级上报的职称申报材料,并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申报资格、推荐程序、评审范围等。组织专家对破格申报人员进行申报资格认定。将复核通过材料报四川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评审。
  (五)高评委评审。高评委按规定组织评审。评审过程中,遵循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规律,坚持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将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对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业绩成果进行综合评价。评审结果在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高评委评审通过的人员,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审核通过的人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发通知到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单位)。中央驻川单位(含在川央属企业)委托评审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发通知到委托单位。自主评审需委托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评审的单位,评审结果由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将结果函告委托单位。
  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按照个人申请、单位审核、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代为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省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如需委托高评委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向高评办出具委托函。评审结束后,高评办将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自主使用评审结果。
  央属驻川单位,如需委托高评委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由具备相应职称评审权限的人事(职改)部门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具委托函,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报送评审材料到高评办。评审结果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文并按规定办理证书。
  正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由经济和信息化厅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另行通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