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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温江区支持创新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申报条件标准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温江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时间:2021-08-12

 

  
  本文关键词:成都温江,创新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申报

  2021年8月3日,成都温江区开始了支持创新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这是温江区支持高水平双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之一。下面我们来看看支持创新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申报有哪些条件标准。

项目申报

  政策依据
  现将《温江区支持高水平双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温府发〔2019〕55号)第十八条。
  支持对象
  本政策所扶持对象为在温新建创新研发平台的企业、科研机构、联盟和行业协会。
  支持标准
  按照平台仪器设备实际投入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支持。对于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弥补产业链创新链薄弱环节,重点引进的创新研发平台,资助金额上浮20%。
  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新建的创新研发平台需满足以下条件:
  1.平台具有明确的研究开发方向,符合温江区产业发展需求,从事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研发及其成果转化、产业化等工作。
  2.具有完备的平台建设方案和可行性报告,已建成并投入运营。
  3.拥有固定的办公和科研场所、科研仪器设备及其他必要的科研条件。其中,用于研发的设备投入不低于500万元,科研场地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
  4.具有一支稳定的研发队伍,专业技术开发人员不低于10人,其中,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不低于10%,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人员不低于35%。
  申报材料
  1.创新研发平台建设竣工验收报告、带防伪二维码的设施设备采购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必备
  2.专业技术开发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人员基本情况表(载明人员姓名、年龄、身份证号、学历、职称、研究领域等)、身份证、学历证明、工资流水等佐证材料。必备
  3.申报温江区重点引进的创新研发平台需提供与温江区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必备
  4.承诺书及材料真实性声明(详见“资料下载”)。必备
  其它说明
  1.佐证发票申报过温江区其他投资类政策奖励或补贴的,不能重复用于本条政策申报。
  2.申报本条政策不受地方经济贡献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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