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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成都市市级财政科技项目申报书提交及合同书填报、提交事宜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时间:2021-10-19

 

  
  本文关键词:成都,市级财政科技项目申报,项目申报书,项目合同书

  10月18日,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发布关于2021年成都市第四、五、六批市级财政科技项目申报书提交及合同书填报、提交事宜的通知。下面来看看具体的条件要求。

项目申报书填写

  (一)填报对象

  《2021年成都市第四批市级财政科技项目立项公告(成财教发〔2021〕62号)》中项目类别为“技术创新研发项目”的项目;《2021年成都市第五批市级财政科技项目立项公告(成财教发〔2021〕72号)》中项目类别为“产业集群协同创新项目”“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重大科技应用示范项目”“技术创新研发项目”和“软科学研究项目”的项目。备注为二次拨付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重大科技应用示范项目”无需重复填报、提交合同书。

  (二)填报及提交流程

  请有关项目负责人及时登陆申报系统在线填报项目合同,合同填报完毕并经在线审核(承担单位审核、推荐单位审核、业务处室审核、科金处审核、规划处审核)通过,显示状态为“待接收纸质材料”后,用项目负责人账号下载打印合同书一式三份并装订,由项目负责人、承担单位和推荐单位签章后,于2021年11月30日(星期二)17:00前报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办理合同签署及提交事宜。项目承担单位、推荐单位须签订项目合同书,并依据合同书办理经费拨付手续。

  (三)填报要求

  (1)项目执行期
  项目执行期起始时间统一为2021年8月。“产业集群协同创新项目”执行期不超过3年;“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重大科技应用示范项目”执行期不超过2年;“技术创新研发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为1年;“软科学研究项目”一般不超过1年。
  (2)项目经费来源(市级财政资金)
  市级财政科技资金总金额详见各项目立项金额(注:填写合同书时在“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可见),“项目经费来源(市级财政科技资金)”年度填写要求统一如下,“技术创新研发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和备注未标明首次拨付的“重大应用示范项目”统一填写到2021年,如某项目立项金额为10万元,则填写“项目经费来源(市级财政科技资金)”时,这10万元统一填写到2021年。备注为首次拨付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重大科技应用示范项目”分别在2021年度和2022年度填写立项金额的50%,如某项目立项金额为100万元,则分别在2021年和2022年填写50万元。

 

标签: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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