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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重庆市第二批创新主体培育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重庆市大渡口区科学技术局   时间:2021-10-26

 

  
  本文关键词:重庆,创新主体培育计划,项目申报

  为落实相关科技政策,引导支持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重庆市大渡口区科学技术局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第二批创新主体培育计划项目的通知。下面来看看项目申报具体条件要求。

创新主体培育计划项目申报

  一、政策依据

  (一)《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科技创新加快发展科技型企业的实施意见》(大渡口府发〔2017〕19号)。
  (二)《重庆市大渡口区科学技术委员会重庆市大渡口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大渡口区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渡科文〔2017〕54号)。
  (三)《重庆市大渡口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大渡口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渡科文〔2017〕56号)。

  二、申报主体及条件

  依法在大渡口区注册、经营的独立法人企业,2020年度研发经费在大渡口区纳入统计且达到1500万元及以上,2021年度计划增长达到10%及以上。

  三、支持措施

  对通过评审择优立项的企业,每家给予不超过30万元支持,立项后一次性拨付。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请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填写《重庆市大渡口区2021年第二批创新主体培育计划项目申报书》,于2021年10月28日前将申报书装订后一式两份提交至大渡口区科技局,电子版(Word)发送至邮箱,或现场拷贝,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重庆市大渡口区2021年第二批创新主体培育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
  2.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科技创新加快发展科技型企业的实施意见附件
  3.重庆市大渡口区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附件
  4.重庆市大渡口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

 

标签: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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