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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四川省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申报条件要求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时间:2021-12-08

 

  本文关键词:四川,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项目申报

  12月7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开展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征集并遴选一批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单位集中攻关,推动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发展,加速新技术、新产品落地应用。下面来看看本次项目申报有哪些具体条件要求。
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

  一、项目申报方向


  本次揭榜工作聚焦人工智能医疗器械领域的智能产品、支撑环境2个方向,共8类创新任务。征集并遴选一批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单位集中攻关,推动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发展,加速新技术、新产品落地应用。

  二、项目申报报送条件


  (一)揭榜申报主体为四川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须承诺揭榜后能够在指定期限内完成相应任务。

  (二)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为推荐单位,按照政府企业自愿的原则,优先推荐创新能力突出、产业化前景好、行业带动作用明显的项目。

  (三)鼓励以联合体方式申报,联合体采取产学研用医相结合的方式,鼓励企业、医疗卫生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同参与,牵头单位为1家,联合单位不超过4家。智能产品类揭榜任务由拟作为产品注册申请人的单位牵头,支撑环境类揭榜任务由医疗卫生机构牵头。

  (四)智能产品类揭榜任务要求揭榜单位已完成产品的前期研究,并具有基本定型产品,产品拥有知识产权,并具有显著的临床应用价值;支撑环境类重点任务要求揭榜单位已完成前期研究,并已搭建基本支撑环境。

 

标签: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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