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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四川省节能降碳标杆企业遴选申报条件要求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时间:2022-03-07

 

  本文关键词:四川,节能降碳标杆企业,遴选申报

  2022年3月4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节能降碳标杆企业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推动重点领域企业加快低碳转型和绿色发展,决定开展2022年度节能降碳标杆企业遴选申报工作。下面是标杆企业遴选申报条件要求。

节能降碳标杆企业

  一、实施范围

  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和数据中心等重点行业。

  二、申报条件

  1、年能源消费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独立法人单位;
  2、参照《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能效水平达到本行业标杆水平及以上;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要求,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落后用能设备和产品;
  4、按照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23331)和《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GB/T 19022)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和测量管理体系,建立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制度,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要求并已通过能源计量审查,建立节能奖惩制度,已建设能源管控中心或能耗监测系统;
  5、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且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申报程序

  1、企业申报。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相关行业企业编制省级节能降碳标杆企业申请报告(见附件1),并报所在地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2、市(州)推荐。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报告进行初步审查,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实,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汇总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
  3、评审发布。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按程序发布省级节能降碳标杆企业,并按国家有关工作安排作为能效“领跑者”拟推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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