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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重庆市智慧农业“四大行动” 推广项目申报条件要求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重庆市北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时间:2022-03-10

 

  本文关键词:重庆,智慧农业,项目申报

  2022年3月9日,重庆市北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智慧农业“四大行动” 推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为建成一批智慧农业生产试验示范基地,提升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推动“互联网+”智慧农业发展,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下面来看看本次项目征集有哪些条件要求。

智慧农业“四大行动” 推广项目申报

  一、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主体为符合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积极性高、信誉度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无不良记录。
  2.农业生产条件相对较好,有较好的农业生产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基础条件。
  3.申报主体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
  4.申报现代农业产业园智能化示范项目必须为已经获批创建的市级及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
  5.同一申报主体原则上限报一个项目,同一年度同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相同)不能重复申报市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不含贴息),已享受过财政资金扶持的同一建设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6.项目实施方案必须详实、建设规模适度、工程量和投资测算准确、自筹资金落实、项目建设能按时完成。

  三、资金补助标准

  鼓励拓宽智慧农业发展资金投入渠道,积极整合相关资金用于智慧农业“四大行动”推广应用项目建设,尤其在农村金融撬动上有新举措,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带动社会资金投入,扎实推进智慧农业发展。本次智慧农业“四大行动”推广应用项目建设补助资金50万元,主要采取直接补助方式支持农业全产业、全过程的大数据智能化水平提升等直接相关的重点环节,不得用于土地改造、工棚搭建、种苗购置等其他基础性建设支出。
  按照《关于调整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有关要求的通知》(北碚农改办〔2020〕1号)要求,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接项目原则上需实施股权化改革,且实行“先建后补”,项目自筹资金标准(比例)应当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30%,待实施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补助资金。

 

标签: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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