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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西安交通大学自贡市校地科技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条件要求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自贡市科学技术局   时间:2022-07-08

 

  本文关键词:西安交通大学,自贡,校地科技合作,专项资金项目

  2022年7月7日,自贡市科学技术局发布关于申报2022年度“西安交通大学自贡市校地科技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为深入推进西安交通大学与自贡市校地科技合作,根据相关要求,开展项目申报工作。下面来看看具体申报条件要求。

校地科技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一、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报时间为2022年7月8日至2022年8月15日18:00。申报方式为递交纸件申报书。

  二、项目类别

  本次《申报指南》发布项目类别共有2类,分别为:科技合作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

  三、申报要求

  (一)自贡市申报单位应为在自贡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科技研发或科技服务能力,具有较好的信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技术实力,建有健全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财务运行管理规范、无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二)凡申请本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须由西安交通大学与自贡市企业联合申报并在自贡实施,其中自贡市申报单位为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申报项目时,申报单位须自贡市企业在前,西安交通大学方在后,申报书首页和尾页签字页需加盖申报单位双方公章(西安交通大学方加盖四川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研究院)。
  (三)申报双方应分别明确一名项目负责人。自贡市企业的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在岗人员、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本科毕业五年以上。西安交通大学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博士及以上学位,具有扎实的研究基础,并从事相关研究达两年以上。
  (四)所列合作单位均须在项目申报书上加盖公章,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协议或者合同一式五份), 西安交通大学加盖“四川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研究院公章”,与申报书统一装订并报送。
  (五)自贡方申报单位应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匹配自筹资金,并提供自筹能力相关支撑材料(以下材料之一:企业申报时上月末的财务报表、上月末的银行对账单或银行贷款授信材料等),财务数据涉密单位除外。
  (六)申报书内专项资金中不预算硬件设备购置费。
  (七)自贡市每个企业申报项目不超过1项,西安交通大学每个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不超过1项。
  (八)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报不同类别的科技计划项目,已经立过项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九)自贡市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成果转化示范企业、瞪羚企业联合申报的项目可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加2分,科技型中小企业联合申报的项目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可加1分。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成果转化示范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分不叠加。
  (十)对获得2021年度省政府或市政府表彰的科技技术奖励的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在专家评分的基础上可加2分,获奖企业的加分与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成果转化示范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分实行叠加。
  (十一)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为2年。项目起始时间以签订合同当月起算。

  四、材料报送要求

  自贡市申报单位应按照通知和《申报指南》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并提供相应的附件支撑材料,于2022年8月15日前将纸件申报材料(双面打印)一式5份报送至自贡市科技局八楼自贡市协同创新中心(西安交通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自贡分中心),同时将电子件报送至指定邮箱。请各项目单位按时报送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标签: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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