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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宜宾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要求

作者:成都行之专利   来源:宜宾市科学技术局   时间:2022-10-20

 

  本文关键词:宜宾,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申报

  2022年10月19日,宜宾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根据《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开展2022年度全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工作。下面来看看申报条件要求。

  一、评审范围

  宜宾市自然科学研究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全市从事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科学技术普及等科研人员以及从事科技开发、交流、咨询、服务和管理等科技人员申报的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初级职称。

  二、专业类别

  申报人员根据自己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进行对口申报。申报研究人员按科技管理、科技情报、科学技术普及、知识产权研究、农业、畜牧、林竹业7个专业分类。

  三、申报条件

  (一)任职年限及相关条件须符合《四川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科人〔2020〕45号)有关规定。
  (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三)任现职以来,在最低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式3份、《宜宾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人员名册》1式2份、评审材料目录1份。
  (二)现职称证明复印件、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近4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现职称以来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
  (四)代表作不超过5篇。选择任现职以来最能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最高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学术报告或成果总结等。如系合作或集体完成,应具体说明本人是第几作者、承担的内容、份额和所起的作用。无代表作也可提供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或成果转化业绩的行业标准、技术鉴定报告、技术可行性论证报告、技术创新工作报告等材料。
  (五)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应结合岗位管理工作,在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并在申报职称评审时提供相应年限受聘担任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证明材料(包括受聘文件、近4年工资变动审批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等);企业人员及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申报评审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应提供现任相应年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受聘文件或合同,同时提供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六)单位综合推荐材料。推荐材料由推荐单位撰写,内容包括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贡献等,并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和加盖公章。
  (七)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评价报告及经济、社会效益等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八)属委托评审的,应提供具有管理权限的机关出具的委托书或同意证明。
  (九)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出具对职称外语、计算机要求的证明。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印章须为鲜章、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第一项同时提供电子档。

  五、申报材料送审程序

  (1)县(区)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所属业务(行业)主管部门复审,县区人社部门复审,出具委托评审函后,报送市科技局。三江新区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所属业务(行业)主管部门复审,区人才人事(人社)部门复审后报送市科技局。
  (2)市级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所属业务(行业)主管部门复审后,报送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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