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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项目征集条件要求

作者:成都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时间:

 

  本文关键词:成都,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项目

  2024年4月8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4〕16号)要求,我市拟申报国家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试点城市,遴选推荐一批国家试点示范项目,现就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项目征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点”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项目

  1.智能工厂项目。企业内外网改造升级,应用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哑”设备改造,部署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智能检测装备、智能物流装备、智能控制装备等智能制造装备,推进制造单元、加工中心、产线等全业务流程数字化改造,建设智能工厂。探索柔性生产、共享制造、虚拟制造等新业态和基于人工智能的智能制造新模式。开展数字化绿色化协同改造,加快绿色低碳技术、工艺、装备应用,建设绿色工厂。

  2.老旧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推动老旧装置综合技改,加快淘汰超期服役的落后低效设备,提升行业数字化、绿色化和本质安全水平。

  (二)“线”上产业链供应链协同数字化改造项目

  3.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项目。围绕产业链重点环节提质升级,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制定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技术改造方案,联合10家以上配套企业同步实施技术改造。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建设智慧供应链、绿色供应链,开放数字系统接口,引导供应链企业接入,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仓储物流、经营管理、回收利用等环节实现企业间高效协同。

  4.重点行业典型场景项目。链主企业、龙头企业依托技术优势和自身改造经验,联合工业软件企业、智能装备企业等编制数字化专用工具、典型场景建设方案、系统解决方案等。构建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工业互联网等解决方案资源池,向上下游企业共享解决方案和工具包,实现“一次开发、行业复用”。

  (三)“面”上产业集群、科技产业园区整体数字化改造项目

  5.产业集群、科技产业园区整体数字化改造项目。先进制造业集群核心承载园区、高新区等科技产业园区聚焦主导产业,组织重点企业开展数字化技术改造示范项目建设,引导园区内其他企业“看样学样”实施技术改造。科技产业园区建设5G、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算力等基础设施,推进人工智能工业大模型垂直应用,构建集成互联、智能绿色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转型能力中心,培育数字化转型专业化服务商,为企业技术改造提供评估诊断、场景培育、技术验证等公共服务。

  二、征集条件

  (一)项目计划总投资1亿元以上。

  (二)在建或拟建项目。在建项目当前建设进度不超过50%;拟建项目为2025年前拟实施且2027年前可竣工的项目,应有详细的投资计划和建设目标。

  (三)项目实施主体为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航空航天、轨道交通和能源装备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原则上行业大类属27、37、38、39)的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关键配套企业或与行业强相关企业。

  (四)项目未获得过国家财政资金支持。

  三、征集组织

  (一)企业申报。申报智能工厂项目、老旧设备更新改造项目、重点行业典型场景项目、产业集群、科技产业园区整体数字化改造项目的企业填写附件1-1,编写项目概况(参考附件1-3);申报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项目的企业填写附件1-2,编写项目概况(参考附件1-3),编写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技术改造方案(参考附件1-4)。申报材料(附件1)一式四份(含电子文档)加盖企业公章后报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抄报当地财政部门。

  (二)初审推荐。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资料和推荐文件一式四份(含电子文档)由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以正式文件报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三)项目遴选。根据我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试点工作安排,对申报项目分期分批开展遴选工作。市经信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对区(市)县推荐项目进行评审,符合条件的项目,将择优遴选推荐作为国家试点项目,其他项目纳入成都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项目库管理。

  四、支持政策

  (一)资金支持。建立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政策体系,对符合成都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试点要求的项目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对纳入国家试点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支持。

  (二)要素保障。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成都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项目库管理,在库项目作为后续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资金优先支持对象,在项目用地、用能、环境容量等方面给予保障。

  五、申报要求

  (一)请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政策宣传,在前期摸底和预征集的基础上,积极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项目开展申报工作。

  (二)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项目属地监管责任,认真开展资料审查和实地核实,并在上报文件中承诺项目的真实性和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将与资金拨付挂钩。

  (三)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务必于2024年4月11日17时前,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资料(附件1、2)和推荐文件(含承诺内容)一式四份(含电子文档)以正式文件报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附件:(点击下载附件)

  1.成都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项目申报书

  2.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项目汇总表

 

标签: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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