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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申报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四川省知识产权局   时间:2018-03-30

 

  本文关键词:四川,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西部知识产权强省的意见》《四川省“十三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进一步提升我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依据《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知识产权局拟组织开展2018年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支持方向


  主要用于支持专利转移、转化、保护、促进等方面。

  支持对象


  符合《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2018年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申报指南见附件)要求、在四川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单位。

  申报方式及程序


  (一)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必须通过纸质材料申报和网络申报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各类项目申报对应的具体条件和所需材料详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符合支持方向的各项目申报主体,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地知识产权局申报。所在地知识产权局经初审合格后,逐级向省知识产权局申报,扩权试点县(市)直接报送省知识产权局,并抄送所在地市(州)知识产权局备案。市(州)知识产权局对扩权县(市)报送备案项目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给予风险提示和指导,并同时向省知识产权局反映。

  (三)申报网址:http://221.237.165.4:200/project/。

  (四)申报时间: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 4月18日。书面申报材料(含附件)1份,报省知识产权局,上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

  申报要求


  各市(州)、扩权县(市)知识产权局要严格按照《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申报指南》的要求,认真组织做好2018年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把项目审核推荐关,切实推荐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成长空间大、预期经济效益显著的优质项目予以申报,并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要严格控制推荐申报项目数量,确保推荐申报项目质量。对以往承担的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未按时通过中期检查或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一律不得推荐。

 

标签: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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