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识产权的专利问题上,专利的犯罪行为与及专利侵权行为二者是怎么样进行规定的呢?按照这二者行为的相怜性,需要把握哪些方面的内容呢?
专利犯罪行为搜索专利犯罪行为,是指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应当给与刑罚处罚的行为。
《刑法》第216条规定了假冒专利罪: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216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专利罪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非法经营数额在2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3、假冒两项以上他人专利,非法经营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10条规定: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刑法第216条规定的“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概念:专利侵权行为是指在专利权有效期内,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又无法律依据,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
概念解读
(1)侵害的对象是有效的专利。
(2)必须有侵害行为,即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侵害他人专利的行为。
(3)以生产经营为目的。非生产经营目的的实施,不构成侵权。
(4)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即行为人实施专利的行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又无法律依据。
直接侵权行为
①制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②使用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③许诺销售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④销售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⑤进口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⑥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⑦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仍然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需要停止侵害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这是指行为人本身的行为并不直接构成对专利权的侵害,但实施了诱导、怂恿、教唆、帮助他人侵害专利权的行为。常见的表现形式有:行为人销售专利产品的零部件、专门用于实施专利产品的模具或者用于实施专利方法的机械设备;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授权或者委托,擅自转让其专利技术的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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