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实行形式审查制度,也称登记制度,即只要专利行政部门经过初步审查,认为该申请手续完备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就授予专利权。
采取形式审查制度,主要是因为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内容较为简单,只作形式审查可以加快审批速度,使这些实用技术尽快为社会所利用,充分发挥专利制度的作用。
对于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而取得了专利权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可以通过以后的无效申请和宣告程序宣告其无效。
虽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审查流程简单,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就很容易。对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还是有很多事项需要注意的。
为了帮助大家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及保护情况,小编特整理了资深专利顾问对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几大总结要点,以供大家参考。
产品对外宣传、投放前就应当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否则可能由于在先销售,导致专利成为现有技术,最终被无效或由于现有技术抗辩成立导致诉讼败诉。
设计要点写的越多,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越小,越容易被规避。因此,外观设计专利技术的设计要点尽量简写,提升技术的保护范围。
申请人提供的一个产品,可能包含多个创新点,为了节约成本,申请人可能将产品整体作为一个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由于存在多个创新点,专利易被规避。应提取创新点,单个创新点分别申请一个专利,形成多重专利布局。
若产品在升级换代时仅有某一部件的外形发生了改变,可以单独将这一部件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作为单独部件,其外形的变化足以与现有设计产生区别,容易获得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