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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商标与证明商标的认识及区别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   时间:2020-08-18

 

  1.集体商标:
  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2.证明商标:
  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例如我们所熟悉的绿色食品商标就是证明商标。
  3.两者的区别
  (1)证明商标与集体商标都是由多个生产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共同使用的商标。
  (2)证明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的质量达到规定的特定品质;
  集体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来自同一组织。
  (3)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申请人都必须是依法成立的组织,但证明商标的申请人还必须对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品质具有检测或监督能力。
  (4)证明商标具有开放性特点,只要其经营的商品或服务达到管理规则规定的特定品质要求就可以要求使用证明商标;
  集体商标只要是该集体成员均可使用,该组织以外的成员不得使用。
  (5)证明商标的注册人不能在其商品或服务商使用该商标;
  集体商标注册人可以在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集 体商标;
  (6)集体商标注册后不能转让;
  证明商标可以转让给其他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并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
  (7)集体商标申请人的注册目的是为了统一集体成员企业的产品特征、便于进行统一的广告宣传,便于建立集团整体的信誉、尽快达到规模经营的目的。而对产品或服务有检测、监督能力的组织;

 

标签: 集体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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