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的授权阶段流程包括受理、初步审查、公布、实质审查、授权办登、复审。
专利的授权阶段,修改机会主要在实质审查和复审两个阶段。
实质审查阶段的修改包括主动修改和被动修改。
主动修改有两个时间: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在收到专利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主动修改的空间很大,大到除修改后的文件不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之外,没有其他限制,申请人可以对说明书内容进行修改,对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进行扩大或者缩减,可以增加独立权利要求,可以增加从属权利要求,可以删减任何权利要求。
被动修改在初步审查、实质审查或者复审阶段,必须针对审查员下发的审查(补正)意见通知书中指出的申请文件中的缺陷进行相应的修改,申请人不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修改。
复审程序阶段中,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限制为只能对消除驳回决定或者合议组指出的缺陷修改,否则不予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