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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时应注意哪些事项要求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   时间:2020-08-27

 

  在当前各类专利申请时都需要有有对应自己专利类型的要求事项,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时也是如此,所以在申请外观专利时要先对这项专利准备的资料信息有所了解,并且懂得如何来进行申请事项,这样专利才能被顺利通过审核,对于外观专利申请时的一些注意事项做了以下总结,希望这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应当提交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或照片(必要时可有图或照片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二、申请文件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允许使用复印件,但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章不得复印。


  三、填写本表必须使用中文。外国人名、地名如无统一中文译文时应当注明原文。


  四、表中的“回”供填表人在填写选择性项目时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在方格内标上“/”号。


  五、本表第①②两栏由专利局填写。


  六、申请人是单位的,应使用单位全称。申请人是单位又未委托代理人的,应在该单位指定一名代表作为联系人,填在第⑤栏“代表姓名”后面;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申请的,应协商推选出一个单位作为所有申请人的代表,并在该单位指定一名代表联系人,分别填在第⑤栏“姓名或名称”及“代表姓名”后面。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第⑤栏“代表姓名”不必填写。


  七、有多个设计人、申请人时,在本表第④、⑤栏中只填写一个,其余的分别填写在第③、⑤栏中。本表第③栏应由第⑤或第③栏中的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八、本表第⑤栏中代理人登记号指代理人在中国专利局的登记号。未向专利局登记的人不具有代理人资格。代理机构指定代理人时,不得超过两入。


  九、通迅地址应详细、准确、符合惯例,以能迅速投递为准。


  十、本表各栏填写不下时,可另附与本表同样大小和质量相当的白纸续写。续写时,应注明所续栏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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