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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的专利撰写是怎样的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   时间:2020-09-04

 

  高质量的专利撰写是怎样的?其中权利要求书与说明书的撰写与布局,决定着整份专利的含金量。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简单的说,权利要求书的内容是说明书的高度概括,因此权利要求书的质量直接决定了专利的授权几率和获得保护的权利范围。
  从权利要求书看起,第一步就是数数字,数数这份专利写了几个权利要求。所谓量变才能达到质变,国家局给的专利申请费的基础费用中,包含了10条权利要求的钱,超出权利要求才需要加钱。
  一份优质的专利,权利要求至少是要写满10条的,就算技术方案确实特别简单的,也不应少于7条。当你打开一份专利,代理师只给你写了5条权利要求,那就可以不用继续往下看了,退回去让他接着写。
  权利要求书的具体内容要求区分为独立权利要求权和从属权利要求(分别简称为“独权”和“从权”)。
  拿到专利稿件后,应该首先阅读独权,判断独权是否涵盖了方案中最核心的创新技术点。
  但是独权涵盖的技术创新点并不是越多越好,因为它意味着代理师将想要保护的产品直接全部写到了独权。独权需要写的只是一份方案中最核心的那个技术创新点,而其他的从权,才应该包含了本技术所有的创新点。
  你可以理解为,把创新点全部写进独权,属于完全不动脑筋,并没有做权利要求的布局和层次设计。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呢?
  举个例子
  一份方案有3个创新点:核心的1个,辅助的2个,但代理师将这3个创新点全部写到了独权,那么如果有竞争对手想使用这份专利的核心思路、又不想为专利付费,他会怎么做?他会在抄袭的产品中只用最核心的那1个创新点,或者用1个最核心的创新点加1个辅助创新点,少用1个辅助创新点。这样来说,效果可能没什么大的区别,但由于《专利法》的规定,只有竞争对手的产品采用了专利独权中的全部技术要点才算侵权,少一个都不侵权。那么最终竞争对手可以大摇大摆地抄袭这份专利去卖产品,这份专利就一点价值都没有了。
  而一份说明书的内容可以判断代理师的用心程度够不够。其中一个基本方法,是将说明书的内容与发明人提供的交底书进行比对。
  如果说明书的内容与交底书内容基本一样,那么这位代理师显然是随便混混,基本上照抄了交底书的内容;
  如果说明书的内容中出现了交底书中没有的内容,说明这个代理师对技术方案有过充分的挖掘,帮着客户一起挖掘出了一些拓展性的方案,丰富了技术内容;
  如果与交底书相比内容有所遗漏,那么这份说明书,请慎重!
  在阅读实施例时,实施例应该越多越好,一份发明专利的实施例在3页以内,一份新型专利的实施例在2页以内,基本上说明书的质量很差,说服审查员的力度不足;
  另外,实施例的内容应该是将技术方案的好处全部写进去的,如果实施例的内容与权利要求书的内容几乎一模一样,那么在后期答复过程中基本没有扩展的机会,专利授权的前景也很差。
  在撰写过程中还有一些很常见的感受可以判断撰写的质量,比如代理师是否没有跟发明人有过任何沟通而直接进行的返稿(方案有可能理解不透)等等,通过这些撰写过程中的细节和体会,都能感受到代理师的用心程度,也就大致能够预估质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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