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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大申请专利的误区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   时间:2020-09-15

 

  近几年,国内的企业对专利的重要意识越来越强,纷纷加强了专利方面工作,专利申请量大幅度增加,但是在专利代理过程中,还是有很多企业对专利申请存在一些误区。

  到底有哪些误区呢?让我们来看看吧!
  误区一:
  专利不申请注册就有知识产权
  一些技术人员认为只要是自主创新,就有了自主知识产权。其实不然,没有经过申请、注册成功的专利,就是知识产权的黑户,得不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也得不到法律所赋予的“垄断权”。
  同时,在我国,专利申请和商标的申请一样,采用的是“先申请原则”,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的发明创造谁先申请了,专利权就属于谁。
  因此,如果他人抢先申请并被授予专利权,研发者就无法追究他人的法律责任。这样的案例在中国可以说是数不胜数。
  误区二:
  大规模生产后,才申请专利
  专利申请的基础,不是已经在市场上存在的产品,也不一定是已经成型的产品。只要有了切实可行的想法,就可以进行申请文件的撰写了。这样,才能最根源遏制专利被侵权的事情发生!
  误区三:
  专利产品的改进不需要再申请专利
  有些发明人申请了一项专利后,即使开发出了新产品或有了新改进,也不再申请专利。此种想法是很危险的,其后果不亚于未申请专利。
  当他人对该产品有了改进并申请了专利,反过来就限制了原专利权人产品的更新换代,这就会导致原专利权人不经意间反而变成了侵权人。
  误区四:
  一项技术成果只能申请一类专利
  有些发明人认为,一项技术成果只能申请一类专利。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类型有三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
  事实上,一项产品发明可同时申请1-3种专利。
  对于一些重要的产品发明,采取“双管齐下”“一拖一申请”,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实现尽早使用权力。
  误区五:
  得到了专利证书就获得了有效的专利权
  在我国,就“实用新型”“外观专利”而言,国家知识产权局并不对其进行实质审查。也就是说,即使在你申请之前,已经有人就相同的技术方案申请过相同的专利,你的申请仍可能会被批准。
  这样就会使你的专利权处于不稳定状态,如果没有人对你的专利提出异议还好,一旦有人对你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那么你的专利就可能会被无效掉。
  就“发明专利”而言,虽然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它进行过实质审查,但受审查部门资料人工等因素的局限性,仍会有一定的盲区。
  所以得到专利证书,并不代表你的专利是真正有效的专利,只是代表国家知识产权行政机关对该专利申请的批准。
  误区六:
  技术方案交待不清楚
  很多单位的发明人为了保密,在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的时候,资料非常简单,有的甚至只有几句话,技术方案完全没有交待清楚,这给专利代理人制作正式专利申请文件带来很大困难。
  大量的案例表明,因此而形成的“公开不充分”的问题,会使这件专利申请有98%的概率被驳回。这一点希望引起发明人的高度重视。
  误区七:
  专利申请前不做任何检索
  1、有些发明人提交专利申请文件没有做查新检索。
  2、不检索,就无法确定技术方案新颖性,根本不知道其技术方有没有公开过或公开使用过。这是我国技术人员的通病—信息检索和收集信息的能力极低。
  误区八:
  先发表论文或成果鉴定再申请专利
  有些发明人取得研究成果后急于发表文章或成果鉴定,而没有想到先申请专利保护。
  因为发表文章或成果鉴定不可避免地要公开技术内容,使专利申请失去新颖性而得不到保护。
  误区九:
  对专利缺乏有效的管理
  1、企业申请了很多专利,但无人专人管理。
  2、专利文件之间有的互相冲突。
  3、有的已无市场价值还在缴纳年费。
  4、有的专利权已经遭受侵权,但企业管理者对专利特征不了解,不能及时提起诉讼。
  5、还有的则是专利文书撰写的申请质量差,不能起到应该有的保护作用。
  误区十:
  缺乏长远的专利战略规划
  制定切实有效的专利战略,并实施,对企业来说非常重要。
  首先,可以避免时间和精力的浪费。一些企业毫无目的的申请大量专利,结果导致授权率低,并产生大量的垃圾专利,浪费时间和精力。
  其次,可以突破国外企业的专利包围。找到技术突破口,排除他人专利障碍,确立自己专利优势。
  申请专利的误区要牢记哦,对专利有一个准群的认识,进而可以帮助企业在日常管理中走正确的路,从而获得有价值的专利。

 

标签: 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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