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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武侯区区级工业相关扶持资金申报有哪些条件标准?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武侯区新经济局   时间:2021-07-27

 

  
  本文关键词:成都武侯区,工业经济扶持资金申报,项目申报

  2021年7月23日,武侯区新经济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武侯区区级工业相关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企业、各产业功能区、各街道办事处,根据区政府关于《成都市武侯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成武府发〔2020〕1号)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做好2020年度武侯区涉及工业经济扶持资金申报的有关工作。下面是工业经济扶持资金申报的具体要求。

项目申报

  一、新办企业扶持奖励

  (一)申报条件
  在我区新办且在2个自然年度内实现上规入库的工业企业。
  (二)申报材料
  1.《武侯区工业企业奖励专项资金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4.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录证明文件及2020年度的统计报表(由统计部门盖章确定);
  5.2020年在武侯区实际经济贡献证明材料(由区税务部门盖章确认)。
  上述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须加盖本单位(企业)公章,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三)支持标准
  自上规入库之日起,以其对我区实际经济贡献为参照数,前两年按100%给予产业扶持,后三年分别按80%、60%、40%给予产业扶持。

  二、上规入库奖励

  (一)申报条件
  2020年首次上规入库、且工业总产值较2019年实现正增长的工业企业。
  (二)申报材料
  1.《武侯区工业企业奖励专项资金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录证明文件及上规当年全年工业产值证明文件(由统计部门盖章确定);
  4.近两年年末的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
  5.企业照片(反映企业规模、行业、产品和原材料的照片);
  上述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须加盖本单位(企业)公章,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三)支持标准
  2020年首次上规入库的工业企业,对年工业总产值达2000万元(含)的,给予企业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年工业总产值达5000万元(含)的,给予企业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年工业总产值达1亿元(含)的,给予企业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持续贡献奖励

  (一)申报条件
  2020年工业总产值在1亿元以下、年增长较全区当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速高30个百分点以上的工业企业;2020年工业总产值在1亿元(含)-3亿元(不含的)、年增长较当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增速高20个百分点以上的工业企业;2020年工业总产值在3亿元(含)-5亿元(不含)、年增长较当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增速高15个百分点以上的工业企业;2020年工业总产值在5亿元(含)-10亿元(不含)、年增长较当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增速高8个百分点以上的工业企业;2020年工业总产值在10亿元(含)以上、年增长较当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增速高5个百分点以上的工业企业。
  (二)申报材料
  1.《武侯区工业企业奖励专项资金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工业总产值及增速满足申报条件的证明性文件(由统计部门盖章确定);
  4.2020年在武侯区实际经济贡献证明材料(由区税务部门盖章确认)。
  上述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须加盖本单位(企业)公章,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三)支持标准
  2020年工业总产值在1亿元以下的企业,年增长较全区当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速高30个百分点以上,给予5%一次性实际经济贡献产业扶持;2020年工业总产值在1亿元(含)-3亿元(不含的)企业,年增长较当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增速高20个百分点以上,给予7%一次性实际经济贡献产业扶持;2020年工业总产值在3亿元(含)-5亿元(不含)的企业,年增长较当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增速高15个百分点以上,给予8%一次性实际经济贡献产业扶持;2020年工业总产值在5亿元(含)-10亿元(不含)的企业,年增长较当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增速高8个百分点以上,给予9%一次性实际经济贡献产业扶持;2020年工业总产值在10亿元(含)以上的企业,年增长较当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增速高5个百分点以上,给予10%一次性实际经济贡献产业扶持。

  四、上台阶奖励

  (一)申报条件
  2020年工业总产值首次突破3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40亿元的工业企业。
  (二)申报材料
  1.《武侯区工业企业奖励专项资金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工业总产值满足申报条件的证明性文件(由统计部门盖章确定)。
  上述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须加盖本单位(企业)公章,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三)支持标准
  工业总产值首次突破3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40亿元,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领导班子(经营团队)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企业年工业总产值超过40亿元后,每增长10亿元,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领导班子(经营团队)再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五、工作要求

  本次申报范围为2020年度符合武侯区政府关于《成都市武侯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成武府发〔2020〕1号)政策扶持条件的相关工业企业。请各产业功能区和各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积极组织和指导辖区工业企业进行申报,对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核查,确保申报项目和材料的真实性,筛选符合条件的项目上报。于2021年8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文档)报送至区新经济局工业运行科。请严格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人

  区新经济局工业运行科 刘磊 85089130 地址:武科西五路360号西部智谷B区(武侯区政务服务中心)2栋5单元4楼401室。
  附件1:成武府发〔2020〕1号 关于印发《成都市武侯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2)
  附件2:武侯区工业企业奖励专项资金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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