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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郫都区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奖励申报指南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成都行之知识产权   时间:2021-08-06

 

  
  本文关键词: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入库奖励,项目申报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郫都区全面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双创”升级版的若干政策》(郫府发〔2019〕3号)《成都市郫都区全面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双创”升级版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成双创管发〔2019〕2号)文件精神,促进政策申报工作的有序推进,提高政策申报质量,郫都区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奖励申报条件要求如下。

项目申报

  01
  申报类型
  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奖励申报工作
  02
  申报对象
  在郫都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属于电子信息、食品饮料、科技影视文创、乡村振兴等重点产业的双创企业。
  03
  申报程序
  (一)项目所在街道(镇)或园区管委会组织所属企业进行项目申报,并负责对项目进行初审。初审通过项目,由企业报送双创管委会新经济产业部。
  (二)双创管委会新经济产业部牵头组织开展项目评审。
  04
  申报资格
  企业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2021年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的企业;
  (二)工商登记和税收关系在郫都区内;
  (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四)无税收、环保、安全、信用等不良记录(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五)符合政策支持的领域和重点方向。
  05
  申报资料
  (一)《成都市郫都区科技型双创企业奖励申请书》(扫码下载附件);
  (二)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报企业科小信息库查询结果或科小评价系统已入库截图;
  (四)省科技厅公告、附件企业名单(只需企业所在一页,圈出);
  (五)2021年1月至6月完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
  注:以上材料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06
  申报时间
  请于2021年8月30日前在线提交申请,并将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双创管委会新经济产业部(菁蓉镇红旗大道北段221号1号楼423办公室)。
  07
  其他信息
  (一)已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奖励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园区内企业原则上需正确履行入驻协议,并达到协议约定条件。
  (二)凡在税收、安全、环保、信用等方面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不享受当年度本政策扶持。
  (三)各街道(镇)和园区管委会要切实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和初审工作,指导企业及时申报,确保项目申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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