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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省级工业发展切块资金(创新主体培育)申报需满足什么条件?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时间:2021-09-09

 

  
  本文关键词:省级工业发展切块资金,创新主体培育,项目申报

  2021年省级工业发展切块资金(创新主体培育)申报工作开始了。近日,南充市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工业发展切块资金(创新主体培育)的通知。下面我们来看看项目申报具体要求。

项目申报

  一、支持方向

  (一)技术创新能力提升。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购置实验、检验、检测等仪器设备,引进高端人才,改善研发环境,开展产学研合作交流,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
  (二)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支持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实施重大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开发新产品和新工艺,提供新服务,开展行业应用示范,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经济社会效益。

  二、申报条件

  1. 在南充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法人无不良信用记录,且税收解缴关系在南充市辖范围内;
  2.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近三年来新增研发设备及研发投入达80万元以上,荣获专利(科研成果)2项以上,且中心运行情况正常;
  3.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总投入达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申报时实际完成总投资70%以上。企业必须是市级(含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
  4.具备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体系并按章纳税,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财务管理人员,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及财务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规范;
  5.申报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省市产业发展规划。已获得省市工业发展资金支持的项目严禁申报;
  6.项目申报单位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重大事故(无须相应机关出具证明文件,采取企业承诺制)。

  三、申报材料

  1.各地工业经济和财政部门的联合申报文件(附申报项目汇总表);
  2.四川省省级工业发展资金产业研发和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申报书(项目应先登录省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系统入库);
  3.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2020年度企业带二维码的审计报告(含会计报表附注),竣工项目提供项目决算报告或项目审计报告。
  4.项目资金落实的证明(说明)材料(含资金来源、资金筹措方式等,有金融机构贷款的,出具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正式贷款协议、贷款到位原始凭证等复印件);
  5.企业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
  6.属地工业经济和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的现场审核意见;
  7.省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证书(复印件);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经信局、经开区经发局联合当地财政局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并对申报项目的资格条件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负责对申报项目现场审核,确保项目真实性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
  (二)项目纸质申报书(按顺序装订成册,白色封面,一式叁份)及经信、财政部门联合形成的正式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于2021年9月30日(星期四)18:00前报送市经信局技术创新科,逾期不予受理。项目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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