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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四川省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报条件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时间:2021-11-03

 

  
  本文关键词:四川,研发投入后补助,补助申报,项目申报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我省企业高质量发展,四川省级科技计划统筹安排资金对全省企业研发投入增量给予后补助。下面来看看补助申报条件。

研发投入后补助申报

  四川省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报条件如下:

  一、企业补助申报条件
  1.四川省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被列入失信名单,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近三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均为诚信或良好(不纳入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企业,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2.企业2018、2019 年度按规定在汇算清缴期内申报享受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向统计部门报送了研发活动数据,营业收入规模超过5000 万元(含),且按税务部门数据2019 年度相较2018 年度研发投入增量超过1000 万元(含)。
  3.注册不满两年的企业,可只提供2019 年报税务部门和统计部门的研发投入数据,2018 年研发投入按零测算。
  4.已经享受了市(州)2019 年度企业研发投入财政补助政策的企业,不再重复申报本次省级直补。
  二、市(州)补助申报条件
  1.已完成本市(州)企业研发投入激励政策制定,明确补助条件、标准和程序等。
  2.已组织实施了企业研发投入激励政策,并有市级财政资金投入。

 

标签: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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