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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1年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申报条件要求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间:2021-12-01

 

  本文关键词:四川,国家绿色数据中心,项目申报

  11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工作的通知,对国家绿色数据中心的推荐申报工作做了具体安排。下面我们来看看国家绿色数据中心申报有哪些条件要求。
国家绿色数据中心
  为推动数据中心节能和能效提升,引导数据中心走高效、低碳、集约、循环的绿色发展道路,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要求


  (一)各地应依据《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在生产制造、电信、互联网、公共机构、能源、金融、电子商务等数据中心重点应用领域,选择一批能效水平高、技术先进、管理完善、代表性强的数据中心进行推荐。

  (二)推荐数据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数据中心所有者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数据中心产权清晰,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近3年(含成立不足3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等事故,无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2. 具有清晰、完整的物理边界,拥有独立的供配电和符合《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方案》(发改环资〔2019〕1054号)要求的制冷系统,且截至申报日已全系统正式运行持续1年以上;

  3. 建设和布局符合《关于数据中心建设布局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通〔2013〕13号)、《关于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20〕1922号)、《关于印发〈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算力枢纽方案〉的通知》(发改高技〔2021〕709号)要求,且符合所在地建设规划要求及所在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4. 未被列入2020年工业节能监察数据中心能效专项监察整改名单。

  二、推荐程序流程


  (一)各数据中心对照《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价,填写自评价报告(格式详见附件2)。达到绿色数据中心标准后,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现场评价,形成第三方评价报告(格式详见附件3)。自评价和第三方评价完成后,按相关要求和程序向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二)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本地区有关单位(包括所属中央企业及其下属单位)进行申报,并对相关申报材料进行评估确认,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三)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数据中心可直接由集团公司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四)银行保险机构所属数据中心申报工作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另行通知,并由其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抽查,研究确定2021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名单,按程序向社会发布。

  附件:
  1.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2.绿色数据中心自评价报告
  3.绿色数据中心第三方评价报告
  4.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汇总表

  

 

标签: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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