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知识产权资讯> 科技服务 > 四川省知识产权强企培育企业申报条件要求

四川省知识产权强企培育企业申报条件要求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时间:2021-12-27

 

  本文关键词:四川,知识产权强企培育企业,项目申报

  2021年12月24日,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知识产权强企培育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四川省知识产权强企培育企业申报工作,下面是申报相关条件要求。
知识产权强企培育企业申报

  一、申报范围


  在四川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省级以上知识产权试点优势示范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省内对产业发展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骨干企业,或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知识产权密集的新兴企业。

  (二)企业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扎实,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健全,获得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配备有3名以上专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年度知识产权经费预算超过300万元。

  (三)拥有一批知名商标品牌、核心专利等高价值知识产权,近三年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年均增长15%以上,主导或参与制订了一批国内国际标准。

  (四)近三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均居同行业前列,近三年R&D投入持续增长且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五)近三年无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产生了恶劣影响的知识产权纠纷,企业信用好,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六)近三年没有非正常专利申请、抢注和囤积商标等行为。

  (七)无其他不适合开展知识产权强企培育的情况。

 

标签: 项目申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