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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重庆市科研机构绩效激励引导专项(研发投入类)项目申报条件要求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时间:2021-12-27

 

  本文关键词:重庆,科研机构绩效激励引导专项,项目申报

  2021年12月24日,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发布关于申报2021年重庆市科研机构绩效激励引导专项(研发投入类)项目的通知,决定组织2021年科研机构绩效激励引导专项(研发投入类)项目申报工作。下面来看看项目申报具体条件要求。
科研机构绩效激励引导专项项目申报

  一、申报对象


  2021年科研机构绩效激励引导专项(研发投入类)资助的科研机构(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科研机构应坚持自主选题、自主立项、自主结题的原则使用引导专项组织实施科研项目,实施促进科研院所可持续发展的科研项目。

  2.科研机构的项目选题方向应有助于学科布局和人才培养,有助于加强所属行业的基础性、支撑性、应急性科研。项目数量由学术委员会集体商定,原则上40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牵头负责的项目数量不低于50%。

  3.鼓励各科研机构对根据拨付的研发投入金额自主配资,加大对科研项目的资助力度。

  4.各科研机构经学术委员会集体商定后,可推荐优质项目向市科技局申请纳入省部级科研项目管理。每个科研机构推荐项目的数量不得超过单位自主立项项目总数的50%,每个推荐项目的项目经费应在10万元及以上。市科技局将对推荐项目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纳入“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的项目。

 

标签: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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