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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都区2021年规模企业营业收入上台阶奖励申报条件要求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成都市新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时间:2022-03-04

 

  本文关键词:成都,新都区,规模企业,营收奖励,项目申报

  2021年3月2日,成都市新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申报2021年规模企业营业收入上台阶奖励的通知,为支持和鼓励中小工业企业加快发展,新都区开展2021年规模企业营业收入上台阶奖励申报工作。下面是奖励申报的相关条件要求。

规模企业营业收入上台阶奖励

  一、申报条件

  在新都区工商注册、税收解缴关系在新都并于2021年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3亿元、5亿元、10亿元、30亿元、50亿元、70亿元、100亿元、150亿元、200亿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申报资料

  1.《新都区规模企业年营业收入上台阶奖励专项资金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
  3.营业收入国家统计平台直报表(申报当年和上年度12月的营业收入表,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4.企业符合政策条件的证明(由园区、镇(街道)属地部门出具证明);
  5.企业申报当年和上一年度的完税证明和依法纳税证明;近三年的申报的纳税营业收入;
  6.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7.企业承诺书。

  三、奖励标准

  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3亿元、5亿元、10亿元、30亿元、50亿元、70亿元、100亿元、150亿元、200亿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6万元、20万元、30万元、60 万元、100万元、150万元、200万、300万、400万奖励,同一级别奖励一家企业只能享受一次,同一年度连续跨越多个梯次的,可叠加享受。积极支持企业申请省市奖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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