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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重庆市工程技术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专业职称申报条件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2-06-14

 

  本文关键词:重庆,工程技术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专业职称,职称申报

  2022年6月13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重庆市工程技术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专业职称申报条件(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下面来看看职称申报具体有哪些条件要求。

工程技术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专业职称申报

  工程技术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职称分设员级和助理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相关领域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适用本条件。

  二、基本条件

  (一)申报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专业职称,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端正,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3、符合国家和重庆市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职业资格方面的有关规定。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人员参照执行)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2、专业技术人员受到政务(党纪)处分的,在处分影响期内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3、其他规定不得晋升职称(职务、职级)期间的,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三、技术员申报条件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
  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性工程、研发或技术服务辅助工作的实际能力。

  四、助理工程师申报条件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工程、研发或技术服务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工程、研发或技术服务难题。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五、工程师申报条件

  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申报工程师须满足以下能力业绩条件:
  (一)专业能力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体系、平台架构、技术标准、相关法律法规、规程制度等,具有一定的技术管理能力。
  2.能独立承担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设计与开发,或系统实施,或系统运维方面的规划或技术工作,能开展设备和系统间、系统和系统间的互联互通和集成应用工作。
  3.有一定的技术实践经验,具有解决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设计与开发、系统实施、系统运维等技术工作中较复杂问题的能力。
  4.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和学习。
  (二)业绩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以来,业绩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完成地(市)级以上数字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软件平台等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领域项目1项以上,项目实施并通过验收。
  2.参与研发的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模式等投入生产或应用;或参与完成智能制造生产线引进、设计、安装、运维、咨询服务等技术工作。
  3.参与开发的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相关产品或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标识应用平台、工业数据平台、工业网络与网关、边缘计算器、数据采集装置、AOI等模式识别装备、工控在线化改造装置、工业软件、工业控制系统等),实现营收1000万元以上。
  4.参与编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导则、规程、规范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个人排名前5)编制已实施的企业技术指南、企业技术标准1项以上。
  5.参与编写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相关技术报告1项以上,并经所在单位认可和推广实施。
  (三)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任职年限要求,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评审工程师:
  1.获得地(市)级以上技术奖。
  2.获得本专业相关知识产权1项以上(其中授权发明专利须个人排名前5,其他授权专利须个人排名前2)。
  3.参与编写公开出版的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相关著作。
  4.作为项目(技术)骨干,完成省(部)级以上数字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软件平台等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领域项目1项以上,项目实施并通过验收。

  六、高级工程师申报条件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
  申报高级工程师须满足以下能力业绩条件:
  (一)专业能力
  1.熟悉本专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能熟练应用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
  2.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具有跟踪本专业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
  3.具有科学运用本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解决工程技术工作中关键性技术问题和准确地指导解决实际工作中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与经历。
  4.能主持系统架构设计与开发,或数据管理等方面的技术工作,解决复杂的技术问题。
  5.能主持建设ERP、MES、PLM等信息系统,开展设备和系统间、系统和系统间的互联互通和集成应用工作。
  6.能够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二)业绩条件
  取得工程师职称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项目(技术)骨干,完成省(部)级以上数字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软件平台等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领域项目1项以上,项目实施并通过验收。
  2.作为项目(技术)骨干,完成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模式的研究开发项目2项以上,取得较好经济或社会效益。
  3.作为项目(技术)骨干,开发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相关产品或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标识应用平台、工业数据平台、工业网络与网关、边缘计算器、数据采集装置、AOI等模式识别装备、工控在线化改造装置、工业软件、工业控制系统等),实现营收2000万元以上。
  4.获得授权发明专利(个人排名前5)1项以上,或其他相关授权专利(个人排名前2)5项以上。
  5.参与编制本专业国家级技术标准、导则、规程、规范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个人排名前5),编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导则、规程、规范等1项以上;或主持编制已实施的企业技术指南、企业技术标准等1项以上。
  6.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等;或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相关技术论文1篇以上。
  7.作为主要完成人(个人排名前5),编写省(部)级以上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领域项目的技术报告、行业白皮书、产业发展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2篇以上。
  (三)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任职年限要求,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取得工程师职称2年以上者(具备博士学位者可不受此年限限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荐,可破格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
  1.获得省(部)级以上技术奖。
  2.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项以上(个人排名前3)。
  3.作为项目(技术)骨干,完成国家级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领域项目1项以上,项目实施并通过验收。
  4.主持完成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项目1项以上,通过相关主管部门鉴定。
  5.作为主要完成人(个人排名前5),编制本专业国家级技术标准、导则、规程、规范1项以上。
  6.长期从事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领域研究、推广或服务工作,在促进产业发展、人才培养、设计创新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可。

  七、正高级工程师申报条件

  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
  申报正高级工程师须满足以下能力业绩条件:
  (一)专业能力
  1.具有扎实的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能创造性开展工程技术工作,在工程技术应用上有较高造诣,掌握相关专业技术知识和现代管理科学。
  2.熟练掌握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能熟练应用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
  3.把握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最新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具有引领本行业、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
  4.具有独立承担重大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架构分析、规划、设计、建设、管理能力,能解决工作中重大技术问题和指导解决实际工作中复杂、疑难问题。
  5.取得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或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中取得良好效果。
  6.能够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二)业绩条件
  取得高级工程师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数字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软件平台等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领域项目2项以上,并通过相应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或验收合格。
  2.主持完成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模式的研究开发项目2项以上,且形成经认定的省(部)级重大新产品1项以上。
  3.主持开发的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相关产品或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标识应用平台、工业数据平台、工业网络与网关、边缘计算器、数据采集装置、AOI等模式识别装备、工控在线化改造装置、工业软件、工业控制系统等),实现营收5000万元以上。
  4.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
  5.主持编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导则、规程、规范等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个人排名前5),编制本专业国家级技术标准、导则、规程、规范1项以上。
  6.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其中独著10万字以上、合著20万字以上,本人撰写不少于10万字;或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
  7.主持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本人撰写15万字以上),经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推广应用。
  8.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省(部)级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相关课题、产业发展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3篇以上。
  (三)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任职年限,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2年以上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荐,可破格申报评审正高级工程师:
  1.获得省(部)级以上技术奖2项以上。
  2.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项以上。
  3.主持完成国家级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领域项目1项以上,项目实施并通过验收。
  4.主持编制本专业国家级技术标准、导则、规程、规范。
  5.长期从事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领域研究、推广或服务工作,在促进产业发展、人才培养、设计创新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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