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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宜宾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项目申报条件要求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宜宾市科学技术局   时间:2022-06-20

 

  本文关键词:宜宾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项目申报

  2022年6月17日,宜宾市科学技术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宜宾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为落实市委、市政府科教兴市和“人才+”战略,吸引市外高层次人才来宜创新创业,促进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开展2022年度“宜宾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项目”(以下简称“人才项目”)的申报工作。下面来看看条件要求。

引进高层次人才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引进高层次人才项目负责人应是宜宾市行政区划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博士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
  2. 高层次人才项目负责人应掌握所申报项目的核心技术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能够提供相应知识产权证明。
  3.申报项目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知识产权权属明晰,专利或专有技术与项目所用技术关联度高,具有市场转化价值。
  4.申报项目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政策和宜宾市主要产业布局,有一定成熟度,具有高成长性,能产生高附加值,市场前景好,经济及社会效益显著。
  5. 项目负责人全职引进的,引进时间原则上在2021年6月1日以后;柔性引进的,每年在宜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三个月。
  (二)人才项目承担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宜宾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营业额稳步增长),有充足的科研经费,能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保障。
  2.拥有一定数量、相对稳定、结构合理、较高水平的专门研发队伍,知识产权数量、科技人员占比、研发费用占比、创新能力评价等条件达到或超过高新技术企业标准。
  3.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研发基础和实力,有完善的科技管理体系和科技管理制度。
  4.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了相应的专职财务管理人员,具备对项目经费进行专账管理的能力。
  (三)自筹经费说明
  自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1:1,需提供自筹资金相关支撑材料,包括自筹资金能力证明,自筹资金承诺等。
  (四)未尽事宜请参考《宜宾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项目管理办法》

  二、资金支持方式

  经专家评审立项的项目分三次给予100万元/项的专项资金经费资助,资金拨付方式为:签订计划任务书拨付40%,中期检查合格拨付30%,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30%。

  三、项目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统一为2022年7月至2024年6月。

  四、支持领域

  项目重点支持动力电池、电子信息、智能终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医疗器械、白酒食品、林竹产业等领域。

  五、考核指标

  项目实施期内突破关键技术1-2项,实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1项以上,新申请专利或软著5项以上,获得专利、论文、专著等2项以上,且项目实施期内完成技术合同交易登记额500万元以上,实现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

  六、申报程序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申报人、申报单位登录“宜宾市科技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ybkjj.tccxfw.com/),进行身份注册,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首次申报市级科技项目的单位,申报单位先向归口部门提交注册并通过后,单位项目申报人再向单位提交注册。已注册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
  (二)申报个人(项目负责人)填报
  项目申报人登录“宜宾市科技信息管理系统”,凭用户名和密码从“申报人入口”进入申报系统,根据项目类别,按照提示,在线填写、提交申报书和扫描上传相关附件,申报资料盖章部分扫描后作为附件在线上传。
  (三)项目承担单位审核
  项目承担单位登录“宜宾市科技信息管理系统”,凭用户名和密码从“申报单位入口”登录,进行项目申报的电子审批。承担单位应认真审核申报人提交的项目申报表及相关附件,审核通过后提交报送项目推荐单位。
  (四)推荐单位审核、报送市科技局
  各推荐单位进行申报项目的审核,根据申报要求严格审查,在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完成网上电子审批后提交到市科技局,并出具项目推荐函。

  七、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申报日期为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7月26日。2022年7月26日为网上在线提交申报书的最后期限,逾期不再受理。2022年7月27日前各推荐单位需提交项目推荐函。
  纸质资料报送:为减轻科研人员和承担单位负担,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待申报项目进入专家论证程序后,报送申报书纸件材料6份至市科技局国际合作与外国专家科(406办公室)。未进入专家论证程序的项目无须报送纸件。

  八、限项及相关说明

  (一)每个承担单位限报1项,每个高层次人才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且在项目实施期内不得重复申报《宜宾市高端创新创业团队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承担有省、市科技计划项目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三)依托单位承担有省、市级重大专项或引进高层次人才项目、高创团队项目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四)引进人才所在工作单位原则上应知晓并同意此项工作。(五)若填报内容失实或违反有关规定的,将纳入科研诚信
  记录,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的责任;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

  九、申报材料

  (一)《宜宾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项目申报书》
  (二)附件材料(系统上传)
  1.依托单位与引进高层次人才签订的引进人才协议;
  2.依托单位由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须为具备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上年度);
  3.《宜宾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项目预算书》;
  4.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知识产权、企业资质、研发投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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