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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荐申报条件要求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时间:2022-07-07

 

  本文关键词:四川,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技术,项目申报

  2022年7月6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荐工作的通知,加快推广应用先进适用节能技术装备产品,促进企业节能减碳、降本增效,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效提升,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安排部署,开展2022年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荐工作。下面来看看申报条件要求。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技术装备产品

  一、申报范围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2〕134号)要求,推荐的节能技术、装备和产品具体包括三类:工业节能技术、信息化领域节能技术、高效节能装备和产品

  二、申报条件要求

  1、工业节能技术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为在中国境内正式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须拥有所申报技术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或获得其拥有方的充分使用授权,且无诉讼中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3)所申报技术须符合国家质量、安全、能耗、环保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
  (4)具备能效水平先进、技术成熟可靠、节能经济性好、推广应用潜力大等特点,相关技术应用案例连续正常运行一年以上;
  (5)近三年存在下列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失信被执行人等。
  2、信息化领域节能技术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为在中国境内正式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须拥有所申报技术产品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或获得其拥有方的充分使用授权,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3)所申报技术产品须符合国家质量、安全、能耗、环保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
  (4)具备能效水平先进、技术成熟可靠、节能经济性好、推广应用潜力大等特点,相关技术应用案例连续正常运行一年以上;
  (5)近三年存在下列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失信被执行人等。

  三、申报程序

  (一)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和组织本地区相关单位进行申报。申报单位按照对应类别和申报要求(见附件3、4、5),如实填报申报表并提供相应材料。各单位对提供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且承担相应责任。
  (二)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对相关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于2022年8月5日18:00前将汇总表(附件2)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寄送经济和信息化厅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处,电子版发至邮箱。我厅将按要求对申报单位提交材料情况进行核实后择优推荐。

  四、申报要求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对相关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材料的完整性、时效性。把握申报时间节点,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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