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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条件要求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时间:2022-08-05

 

  本文关键词:四川,国际科技合作基地,项目申报

  2022年8月4日,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提升我省科技创新对外开放水平,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基地。下面来看看申报条件要求。

  一、申报类型

  本年度申报的省国合基地包括国际创新园、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四种类型,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参照《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要求,确定申报类型。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申报人登录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网站,进入“业务综合服务平台”—“四川省科技创新基地”—“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系统”,使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账号登录。申报人在线填写《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部分(推荐单位可不盖章)扫描后在线上传。申报单位对申报书在线审核和提交。

  (二)各推荐单位在严格筛选、优中选优的基础上,在线完成省国合基地推荐,同时出具《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推荐表》,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寄送科技厅国合处。

  (三)科技厅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评审程序和要求,组织开展合作省国合基地评审认定工作。

  三、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8月5日-2022年9月9日,推荐单位系统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2日。推荐文件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9月16日前寄送至科技厅国合处(以寄出时间为准)。

  四、相关要求

  (一)各市(州)科技部门、省级部门原则上推荐省国合基地不超过4个,部属院校、中央在川单位原则上推荐省国合基地总数不超过2个。

  (二)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涉密。

  (三)申报单位确保申报资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各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

 

标签: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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