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键词:成都温江,生产用房补贴
2023年4月24日,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开始了生产用房补贴申报的相关工作,本次集中申报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6月24日。下面来看看申报详细要求。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推动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温府发〔2021〕7号)第二十三条。
在政策期内补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且亩均地方经济发展实际贡献大于 16 万元(含)、20 万元(含)、24 万元(含)的规模以上存量工业用地企业。
亩均地方经济发展实际贡献大于 16 万元(含)、20 万元(含)、24 万元(含)的,可按报建生产性用房面积分别给予 50 元/平方米、70 元/平方米、90 元平方米补贴(如已享受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优惠的需扣减)。
在政策期内补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且亩均地方经济发展实际贡献大于 16 万元(含)、20 万元(含)、24 万元(含)的规模以上存量工业用地企业。
1、2022年度完税证明材料(加盖项目业主单位公章);必备
2、补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发票(加盖项目业主单位公章);必备
3、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项目业主单位公章);必备
4、诚信申报承诺书(加盖项目业主单位公章)。必备
1、申报本政策条款受地方经济贡献限制;
2、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