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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申报条件要求

作者:成都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绵阳市科学技术局   时间:2024-01-08

 

  本文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高企培育,绵阳

  2024年1月2日,绵阳市科学技术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申报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力度,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申报工作。

  一、工作目标

  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创新能力,挖掘、储备、培育一批未来1至2年有望成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重点目标企业。

  二、入库条件

  (一)入库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一年企业的所得税缴纳方式为查账征收;

  (二)企业主要产品(服务)技术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建立研发经费投入预算管理制度,设立研发经费辅助账或专账核算;

  (四)企业创新能力较强,有年度研发创新计划,成果转化应用成效明显,拥有一定数量的知识产权或正在申请知识产权;

  (五)近一年企业没有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环境违法行为。

  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建有市级及以上研发平台的企业优先纳入培育库。

  注意:

  1.已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和已在库企业不需要再申请入库;

  2.申报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的未在库企业请申请入库。

  三、入库政策

  入库企业在培育期内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按照市、区政策享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一次性奖励。

  四、工作流程

  1.符合入库条件的企业请于1月19日前请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信息表》(附件1)报送至各县市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

  2.各县市区、园区主管部门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信息表》收集后进行审核,并将符合入库条件的企业名单于1月26日前盖章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标签: 高企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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