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键词:高精尖特企业,奖励申报
对新获批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研究院)、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省、市两级合计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1.报送材料:培育高精尖特企业奖励(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奖励)项目书、信息确认书(详见附件1、2)。
2.报送流程:线上线下同时报送,企业于2024年4月20日—4月30日期间,自行登录成都市“天府蓉易享政策找企业”智能服务平台注册账号,获取登录身份后,按照要求填报并上传相关项目信息及资料,并同步将纸质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报送至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4年5月8日前将推荐汇总表(盖章)、企业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市经信局技术创新处,逾期不予受理。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和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填报,对企业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确保项目的真实性。
(一)报送材料内容符合国家保密规定,未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其他敏感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的技术工艺信息和经营信息采取了脱密处理。报送的有关数据,可提供于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后进行数据分析研究与宣传报道,不构成侵权行为。
(二)企业近三年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安全生产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以及环境污染事故等“一票否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