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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江区“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补贴”等6个项目申报条件要求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管局   时间:2021-08-09

 

  
  本文关键词:温江,项目申报,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补贴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推动“三医融合”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补贴”等6个项目申报要求如下;

项目申报

  一、扶持对象

  本政策所扶持对象特指法定注册登记、税务和统计关系均在温江区内的医学、医疗、医药、大数据/AI领域企业,包括研发创新、生产制造、检验检测企业和相关联的医疗、评审认定、公共技术、融资等配套服务企业和机构(以下统称企业)。本政策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二、申报项目

  2021-02〔2021〕8-04-00-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补贴
  2021-02〔2021〕8-05-00-新增适应症药品研发补贴
  2021-02〔2021〕8-08-01-首次获得GCP、GLP资格认证补贴
  2021-02〔2021〕8-08-02-实现双边或多边GCP、GLP认证补贴
  2021-02〔2021〕8-12-00-委托生产药械产品奖励
  2021-02〔2021〕8-14-00-新获得FDA、EMA、PMDA认证奖励

  三、申报受理时间

  项目集中申报时间为2021年8月6日至2021年9月30日。

  四、其他说明

  (一)“申报材料”是指申报政策须提供的基本材料,政策制定部门或专家评审小组可要求提供其他必要的佐证材料。若后期专项审计需要提供纸质原件核实,申报单位需配合提供。
  (二)政策项目所涉补贴资助均为税前。国家、省、市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企业通过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政策金额以元为单位(直接舍去元位后的尾数),最终奖励金额计算精确到元(直接舍去元位后的尾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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